【大河財立方消息】3月19日消息,《洛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關于強化科技支撐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近日正式出臺。其中提到,組建伊濱區創新發展專家委員會,對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法規等提出咨詢建議和決策依據。
對伊濱區創新龍頭企業牽頭建立并獲批的市級以上孵化平臺,經區科技創新局評審認定后,區財政給予100萬元建設補貼。
強力推動省龍門實驗室建設運營,鼓勵龍門實驗室引入專業化投資運營商,布局科技咨詢、技術服務、產權交易、法律財務、創業輔導等公共服務平臺。
(相關資料圖)
對批準建設的產業研究院和中試基地,根據其績效考核情況,對考核結果優秀的,按照市財政支持力度給予1:1配套獎補
設立100萬元的區級創新創業引導資金池,支持孵化載體加快設立種子基金,對孵化載體設立種子基金的,按照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比例的參股。鼓勵國有平臺公司、更多社會資本參與設立天使投資基金、產業發展基金、創新創業投資基金,并按“一事一議”予以支持。
附全文:
洛陽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關于強化科技支撐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一、優化創新高質量發展環境
1、組建伊濱區創新發展專家委員會,對產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法規等提出咨詢建議和決策依據。
2、鼓勵我區五大產業集群科技領軍企業建立主導產業協同創新聯合體。創新聯合體申報的科研項目,給予牽頭單位50萬元的項目經費支持。
3、建立健全上下聯動工作機制。各鎮人民政府購買第三方科技服務的,按照科技服務合同金額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4、實施便利直通車服務。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可享受便利直通車和重大項目便利直通車服務。
二、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1.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培育庫
對當年備案成功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區財政給予一次性1000元獎勵。
2. 鼓勵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對首次進入洛陽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庫的企業,區財政給予一次性2萬元申報補助;
對首次申報并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區財政給予市級同等獎勵配套。
對伊濱區外整體遷入的符合我區產業定位的高新技術企業,落地一年且正常經營的,區財政獎勵20萬元。
3.支持創新龍頭企業認定
對首次認定的伊濱區創新龍頭企業,區財政獎勵10萬元。
對伊濱區創新龍頭企業牽頭建立并獲批的市級以上孵化平臺,經區科技創新局評審認定后,區財政給予100萬元建設補貼。
三、構建產業創新平臺體系
1. 強力推動省龍門實驗室建設運營
鼓勵龍門實驗室引入專業化投資運營商,布局科技咨詢、技術服務、產權交易、法律財務、創業輔導等公共服務平臺,根據龍門實驗室運營發展需要,參照省市相關政策出臺專項扶持舉措。
2.支持產業研究院和中試基地建設
對批準建設的產業研究院和中試基地,根據其績效考核情況,對考核結果優秀的,按照市財政支持力度給予1:1配套獎補。
3.實施創新平臺擴量提質計劃
聚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三大主導產業,建立創新平臺培育庫,布局建設一批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市級創新平臺,區財政一次性獎勵2萬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區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10 萬元。
四、多層次布局創新創業載體
1. 高標準規劃建設智慧島、高質量推動科技產業社區建設
參照省市相關政策出臺專項扶持舉措。
2. 支持建設大學科技園
持續發揮科技型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效能。
建立孵化載體培育庫,對進入培育庫的孵化載體建設單位,區財政給予2萬元的申報補助。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型企業孵化器、專業化眾創空間、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載體,按照市財政支持金額給予1:1配套獎勵。
五、全面提升科技型企業創新能力
1. 引導企業不斷加大研發投入
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企業研發財政補助力度,按市定比例給予區級配套獎補支持。
2.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鼓勵支持企業引進先進技術成果在我區轉移轉化,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及企業積極開展技術轉移轉化,按照市財政支持金額給予1:1配套獎勵。
發揮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在成果轉化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實現技術合同成交額倍增,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按照市財政支持金額給予1:1配套獎勵。
六、大力實施人才引育工程
1. 優化人才管理模式,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知名企業在職或離退休科技人員
到科技型企業掛職開展項目合作,促進科研成果就地轉化。掛職期原則上為2年,掛職期間掛職人員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的交通、通訊補貼;掛職期滿根據考核結果,按照市財政獎勵金額給予1:1配套獎勵。
2. 推動創新人才集聚
鼓勵廣大科技人才,加入伊濱區科技人才后備庫。
每年在庫中擇優支持一批創新創業項目,每個項目最高補助科研經費20萬元。
對伊濱區科技人才后備庫的人才在伊濱區領辦創辦企業的,由基金公司擇優以“股權投資”方式予以支持。
3、企業科技創新人才
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市級以上人才項目。
被認定為河洛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按照市財政支持金額的20%給予經費補貼。
被認定為河洛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的,以“事后獎補”的支持方式,在創新創業人才項目通過驗收后,按照市財政支持金額的20%給予經費補貼,由項目單位按貢獻情況獎勵相關人才。
有突出貢獻和重大影響力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按“一事一議”予以支持。
4. 推進院士工作站、中原學者工作站建設
充分發揮院士工作站的引才、育才、聚才、扶才作用,推動高層次人才服務產業發展。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區財政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5、中原學者工作站
對新認定的中原學者工作站一次性獎勵30萬元,經批準首次設立的中原學者科學家工作室按照市財政支持資金1:1配套支持。
七、開展企業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務
1.發揮基金效能
設立100萬元的區級創新創業引導資金池,支持孵化載體加快設立種子基金,對孵化載體設立種子基金的,按照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比例的參股。鼓勵國有平臺公司、更多社會資本參與設立天使投資基金、產業發展基金、創新創業投資基金,并按“一事一議”予以支持。
2.加大“科創貸”支持力度
完善科創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加強對風險補償資金池管理力度,發揮“投貸聯動”作用,持續擴大對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
3.支持企業上市(掛牌)
鼓勵區內優質企業在境內、境外上市(掛牌)。對于在境內(外)成功上市企業按照“一企一策”原則進行獎補;對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中原股權交易中心(四板)成功掛牌的伊濱區上市后備企業,按照一定比例給予獎補,具體政策另行制定。
八、集聚創新創業社會力量,營造創新創業良好氛圍
鼓勵創新聯合體、行業協會、孵化載體、產業園區和科技服務機構等第三方機構為我區引進域外高企和各類創新平臺。
每引進培育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或引進企業一年內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第三方機構5萬元獎勵;
每引進培育一家省級孵化平臺,給予第三方機構10萬元獎勵。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9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8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
頭條 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