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日前,鄭州市科學技術局、鄭州市財政局印發《鄭州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管理辦法》。其中提出,重大科技專項單個項目財政支持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立項后給予30%的啟動經費。
(資料圖)
什么是鄭州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
辦法明確,其是指聚焦鄭州市重大戰略需求和產業發展,為加快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和顛覆性技術實現突破,前沿應用技術試驗驗證與迭代創新,取得一批標志性成果和戰略性產品,在一定時限內實施的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研發專項、協同創新專項、場景應用創新專項等計劃專項。
關于項目資助方式,辦法明確:
?重大科技專項主要依托龍頭企業和行業領軍企業,鼓勵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業組成創新聯合體,通過核心技術突破和資源集成,開展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重大戰略產品研制。采取定向擇優或公開擇優的方式立項實施,單個項目財政支持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立項后給予30%的啟動經費,項目執行期內根據中期績效評價情況給予最高30%的項目經費,項目通過驗收后給予后續經費。
?“揭榜掛帥”研發專項主要面向重點企業和骨干企業,征集依靠其自身力量難以解決的重大需求或產業關鍵技術難題,通過組織社會力量揭榜的方式實施,提升重點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項目所屬行業領域應符合鄭州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企業發榜項目研發總投入不低于300萬元。按照單個項目發榜方與揭榜方所簽訂技術合同實際付款額不高于50%、不超過500萬元給予支持。立項后給予一定的啟動經費,啟動經費不超過發榜方向揭榜方撥付首批資金的50%,且不超過財政擬支持資金總額的50%,項目通過驗收后給予后續經費。
?協同創新專項面向基礎研究能力強、研發投入力度大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和省重大新型研發機構組織實施。采取由項目單位自主選題、自主管理、自主驗收的方式,利用自有資金和其他資金,經市科技局立項納入重大項目序列,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成果轉化。
?場景應用創新專項面向創新龍頭企業、行業領軍企業或集成應用單位實施,通過深度應用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量子科技等技術,圍繞產業、民生與社會治理,開展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智慧農業、自動駕駛、智能診療、智能教育等場景應用示范,開展前沿應用技術試驗驗證與迭代創新。單個項目按照其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立項后給予不超過財政支持資金30%的啟動經費,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給予后續經費。
附政策全文:
鄭州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鄭州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以下簡稱“重大項目”)的規范化管理,根據《河南省省級重大科技專項管理辦法》(豫科〔2019〕96號)、《鄭州市實施創新驅動、科教興市、人才強市戰略行動計劃方案》(鄭辦〔2022〕3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重大項目是指聚焦我市重大戰略需求和產業發展,為加快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和顛覆性技術實現突破,前沿應用技術試驗驗證與迭代創新,取得一批標志性成果和戰略性產品,在一定時限內實施的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研發專項、協同創新專項、場景應用創新專項等計劃專項。
第三條 重大項目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注重質量、突出效益”的指導方針,堅持產學研相結合,堅持計劃引導與市場需求相結合,堅持自主創新、集成創新與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相結合,增強核心競爭力,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重大項目的管理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開發區、區科技、財政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開發區、區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條 市科技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擬定項目績效目標,編制年度資金預算、提出資金分配方案、跟蹤項目指導實施,開展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申報、評審、驗收、確定和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 市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編制重大項目資金中期財政規劃,確定年度預算規模,審核市科技局提出的績效目標和分配方案,下達(撥付)資金;對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抽查和重點評價;監督項目資金使用管理。
第七條 開發區、區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是:組織項目申報,按程序開展項目推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項目進行驗收、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八條 項目承擔單位的主要職責是:嚴格執行項目任務書和預算書規定的各項任務,落實配套支撐條件,組織任務實施,規范使用資金,完成既定目標。及時報告項目執行中出現的重大事項,提交項目執行情況報告,配合接受指導、檢查,并配合評估、驗收、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牽頭單位對項目的整體質量負責。
第三章 項目資助方式
第九條 重大科技專項主要依托龍頭企業和行業領軍企業,鼓勵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業組成創新聯合體,通過核心技術突破和資源集成,開展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重大戰略產品研制。采取定向擇優或公開擇優的方式立項實施,單個項目財政支持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立項后給予30%的啟動經費,項目執行期內根據中期績效評價情況給予最高30%的項目經費,項目通過驗收后給予后續經費。
第十條 “揭榜掛帥”研發專項主要面向重點企業和骨干企業,征集依靠其自身力量難以解決的重大需求或產業關鍵技術難題,通過組織社會力量揭榜的方式實施,提升重點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項目所屬行業領域應符合我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企業發榜項目研發總投入不低于300萬元。按照單個項目發榜方與揭榜方所簽訂技術合同實際付款額不高于50%、不超過500萬元給予支持。立項后給予一定的啟動經費,啟動經費不超過發榜方向揭榜方撥付首批資金的50%,且不超過財政擬支持資金總額的50%,項目通過驗收后給予后續經費。
第十一條 協同創新專項面向基礎研究能力強、研發投入力度大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和省重大新型研發機構組織實施。采取由項目單位自主選題、自主管理、自主驗收的方式,利用自有資金和其他資金,經市科技局立項納入重大項目序列,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成果轉化。
第十二條 場景應用創新專項面向創新龍頭企業、行業領軍企業或集成應用單位實施,通過深度應用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量子科技等技術,圍繞產業、民生與社會治理,開展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智慧農業、自動駕駛、智能診療、智能教育等場景應用示范,開展前沿應用技術試驗驗證與迭代創新。單個項目按照其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立項后給予不超過財政支持資金30%的啟動經費,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給予后續經費。
第四章 申報與立項
第十三條 重大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符合國家、省、市的產業政策,符合年度重大項目指南確定的重點領域,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創新性強。
(二)項目促進傳統產業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較強帶動示范作用,或依托國家、省、市重大建設工程、重點建設項目,解決技術、工藝和裝備的研發及應用難題。
(三)項目具有良好的產業化和應用前景,有望形成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競爭力的新興產業或高新技術產業集群。
(四)項目投資規模合理,自籌資金到位。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五)“揭榜掛帥”研發項目由發榜方負總責,揭榜方專家掛帥。
(六)項目尚未獲得市財政資金重點支持。
(七)涉密項目不予受理。
第十四條 重大項目申報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共性條件。
1. 具備完成項目所需的人才力量和技術裝備,研發管理體系、財務管理制度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規范。牽頭單位能夠保證項目配套資金的落實。
2. 項目承擔單位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的信用“黑名單”記錄;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發統計,且有研發投入、研發人員。
(二)分類條件。
1. 重大科技專項申報主體為龍頭企業,或建有省級以上研發平臺且上年度銷售收入超過5億元(電子信息領域超過2億元)、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超過3%的規模以上科技型企業。企業投入經費額度須達到財政支持資金額度的3倍以上,其中用于項目研發的企業自籌經費不低于財政支持資金。每個單位同一年度限報1項,且正在實施的市級重大科技專項不超過1項。
2. “揭榜掛帥”研發專項申報主體為建有省級以上研發平臺、上年度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超過3%的規模以上科技型企業。
3. 協同創新專項申報主體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的,上年度研發投入須在1億元(含)以上;申報主體為省重大新型研發機構的,須為事業單位法人。協同創新專項經費總額不低于200萬元、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低于30萬元。
4. 場景應用創新專項申報主體為龍頭企業,或建有省級以上研發平臺、上年度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超過3%的規模以上科技型企業,以及建有省級以上研發平臺的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和省重大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每個單位同一年度限報1項,已承擔市級場景應用創新專項尚未結題驗收的,不得申請新的項目。
第十五條 重大項目的申報和立項程序:
(一)重大科技專項。
1. 聚焦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技術需求,征集全市重點產業重大關鍵共性技術需求。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征集技術需求,凝練編制并發布重大科技專項申報指南,公開征集項目。
2. 申報單位根據申報指南進行申報。
3. 開發區、區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審核推薦。
4. 市科技局對受理的項目進行公示。
5. 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專家評審論證,根據評審結果提出立項建議。
6. 市科技局對擬立項支持的項目提請市政府進行審議。
7. 經市政府審議后,按相關規定向社會公示。
8. 市科技局下達立項文件并簽訂項目任務書,會同市財政局撥付項目啟動經費。
9. 項目單位組織項目實施,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和結題驗收,根據評價結果給予后續項目經費。
(二)“揭榜掛帥”研發專項
1. 市科技局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技術難題(需求),經開發區、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后,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征集的項目需求進行分析論證,遴選確定并發布項目榜單,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揭榜方。
2. 有意向的揭榜方與發榜方對接洽談,提出技術攻關可行性方案。揭榜方與發榜方達成共識后,應簽署合作協議(技術合同),確定項目合作方式、任務分工、項目負責人(應為揭榜方人員)、實施內容、考核指標、研發周期、技術交易額、支付方式、驗收標準、知識產權歸屬等,并完成技術合同登記備案。項目研發工作可由揭榜方和發榜方聯合開展,也可委托揭榜方獨立開展。
3. 發榜方與揭榜方按要求進行項目申報。
4. 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研究,提出立項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列入本年度市級科技計劃,下達“揭榜掛帥”研發專項立項文件并簽訂項目任務書,會同市財政局撥付項目啟動經費。
5. 發榜方牽頭組織項目實施,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和結題驗收,根據評價結果給予后續項目經費。
(三)協同創新專項。
1. 市科技局發布申報通知。
2. 申報單位向市科技局提出協同創新專項立項申請。
3. 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研究,提出立項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列入本年度市級科技計劃。
4. 申報單位自主組織開展項目實施及管理,結題驗收后向市科技局備案。
(四)場景應用創新專項。
1. 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征集場景應用需求,凝練編制并發布申報指南,公開征集項目。
2. 申報單位根據申報指南進行申報。
3. 開發區、區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審核推薦。
4. 市科技局對受理的項目進行公示。
5. 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專家評審論證,根據評審結果,提出立項名單,面向社會公示。
6. 市科技局下達立項文件并簽訂項目任務書,會同市財政局撥付項目啟動經費。
7. 項目單位組織項目實施,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和結題驗收,根據評價結果給予后續項目經費。
第五章 項目管理與評估驗收
第十六條 本辦法規定的項目管理與評估驗收適用于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研發專項和場景應用創新專項。協同創新專項由項目承擔單位自主管理和自主驗收。
第十七條 項目承擔單位要強化主體責任,確保項目目標的完成。賦予科研人員技術路線決策權,在不改變研究方向和降低考核指標的前提下,允許研究人員中途調整研究方案和技術路線。確需對項目參與單位、經濟指標、實施周期和進度、項目主要參與人員等進行調整或變更的(項目負責人變更須滿足相關申報條件),必須事前提出申請,報市科技局批準后方可變動。
第十八條 市科技局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跟蹤調查,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采取填報績效報告、現場考察、專家評估等方式進行。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分層分級確定績效評價結果,并作為確定后續資金的重要參考。
第十九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在計劃任務完成后或實施期限到達后3個月內提出驗收申請,不能如期驗收的項目須由項目承擔單位在執行期結束后1個月內提出延期書面申請,延期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項目延期只能申請一次。
第二十條 驗收材料包括:
(一)項目驗收申請書、項目任務書、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報告。
(二)涉及項目技術經濟指標的有關證明材料及相關財務數據報表。
(三)財政科技資金支持額度在50萬元以上(含)項目應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四)專利、軟件著作權、發表論文等科研成果證明材料,以及產品檢測報告、用戶使用意見等項目應用、推廣或產業化的有關證明材料。
(五)其他與項目實施有關的材料。
第二十一條 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研發專項和場景應用創新專項采取現場驗收形式進行驗收,技術驗收、財務驗收、績效考核合并進行。由市科技局組織相關領域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驗收,專家組由財務專家和技術專家組成,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其中財務專家2人。項目驗收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類。達到項目任務書約定目標任務的為“合格”;未達到驗收要求的為“不合格”。
在“不合格”項目中,在確保權責一致的前提下,對未達到預期目標的探索性強、研發風險高的項目,如已做到依法依規、勤勉盡責、未謀取不正當利益,雖未達到項目立項目標,仍可正常結題,不影響項目承擔單位科研誠信和其他項目申報。
第二十二條 驗收合格的項目,涉及后續資金的,按《鄭州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撥付相關資金。
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限期6個月整改。整改期滿后1個月內可再次提出驗收申請。對整改后驗收合格的項目,涉及后續資金的,按照80%核撥;對整改后仍不能通過驗收的,按項目中止處理,項目承擔單位應上繳尚未使用的財政經費,未撥付的經費不再撥付。
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直接支出。
第二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項目申報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承諾的研究內容或任務書規定的主要任務,確需中止或撤銷的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明項目中止或撤銷的詳細理由,由市科技局研究、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發出中止或撤銷通知書。項目承擔單位應上繳尚未使用的財政經費,未撥付的經費不再撥付。
第二十四條 項目驗收工作實行信用管理,按照鄭州市科技計劃誠信相關管理辦法進行信用記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適用于本辦法頒布后新實施的鄭州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2022年(含)以前正在實施尚未結題驗收的鄭州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按照《鄭州市重大科技創新專項管理辦法》(鄭科規〔2018〕4號)進行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責編:王時丹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20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
頭條 2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