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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月3日從自然資源部獲悉,近日網(wǎng)傳取消集中供地制度的消息系誤讀。
近日,網(wǎng)傳自然資源部出臺《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住宅用地供應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其中對住宅用地出讓公告不再要求“全年不超過3次”。對此,有媒體將之解讀為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自然資源部3日回應上海證券報記者稱,該文件是自然資源部印發(fā)的,對地方住宅用地供應工作進行的指導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優(yōu)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發(fā)揮充分公開披露信息對于穩(wěn)定和引導市場預期的積極作用。
上海易居房地產(chǎn)研究院研究總監(jiān)嚴躍進也向記者表示,上述條款實際上是對過去集中供地模式的優(yōu)化。
他分析表示,2022年集中供地工作推進中,過于密集的供地,導致房企拿地的準備工作遇到了很多困難,最終導致對于地塊的情況掌握不到位,導致對土地信息消化非常不好,也影響了投資拿地的策略。此次政策明確了3個月的緩沖期,是希望地塊信息為房企和市場所消化,本質(zhì)上也是希望土地供應工作和市場需求做緊密的對接。
嚴躍進表示,上述政策不代表要取消集中供地,但表明集中供地也要進一步優(yōu)化,充分體現(xiàn)了供地思路兼顧短期矛盾和中長期制度安排需要。他認為,雖然今年1月份各地投資拿地依然偏弱,但隨著“銷售市場活躍-投資拿地活躍”的邏輯線越來越清晰,后續(xù)各類企業(yè)依然會有積極拿地的動作。
責編:王時丹 | 審核:李震 | 總監(jiān):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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