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2月2日,鄭州市出臺《關于支持鄭州老字號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優化老字號發展環境,促進老字號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發揮其在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和促消費、穩增長、惠民生中的積極作用,助力打造國際消費中心城市。
《意見》共提到18項主要任務:
(一)深入挖掘老字號傳統資源
【資料圖】
1.加強老字號資源挖掘工作。強化部門協作,全面開展老字號調查摸底,建立完善老字號檔案和名錄,系統梳理老字號生產經營、品牌延續、商標注冊、技藝傳承等情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組織開展老字號申報認定工作。制定鄭州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明確認定條件、程序和退出機制,實施動態管理。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老字號,對被新認定為“中華老字號”“河南老字號”“鄭州老字號”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區縣(市)兩級財政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3.成立老字號專家委員會。組建由專家學者、市政府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代表等組成的專家委員會,負責老字號的推薦和認定工作,開展課題研究,加強業務培訓,促進交流合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4.加強老字號引進工作。積極引進具有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符合本地發展需要的外地老字號特別是河南省內老字號,助力我市打造老字號特色商業街區等工作,形成集聚效應;符合條件的,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切實加強老字號保護傳承
5.加強老字號原址保護。將老字號網點建設與城市有機更新相結合,納入相關規劃,在舊城改造中注重對老字號原址原貌的保護,對確需動遷的,要盡可能安排原址復建或就近選址,并依法落實相關補償。(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6.加強老字號風貌保護。依法合理放寬對老字號臨街店鋪裝潢裝修和戶外營銷活動的限制,允許按照傳統建筑風格對店鋪外觀進行裝修。(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7.加強老字號文化技藝保護。加快搶救瀕臨失傳或受到破壞的老字號技藝工藝、重要文獻、珍貴實物,挖掘和梳理一批重點保護的老字號傳統工藝技藝,鼓勵符合條件的老字號企業申報列入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名錄。加強老字號文化技藝傳承,鼓勵老字號企業建設傳統技藝展示館、傳習所,打造老字號文化體驗基地和對外交流基地。(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8.加強老字號知識產權保護。增強老字號企業的商標品牌意識,鼓勵老字號企業按需進行商標注冊。加大老字號企業商標品牌保護力度,支持老字號企業有條件地提起馳名商標認定申請,增強老字號企業的商標品牌影響力和知名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案件查辦,依法嚴厲打擊侵犯老字號企業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三)積極推動老字號創新發展
9.支持老字號提升經營管理水平。鼓勵老字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進經營管理模式,形成行業龍頭企業。支持老字號企業充分挖掘和開發老字號品牌價值,積極引進各類社會資本,提升老字號發展活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10.支持老字號開展產品創新。鼓勵老字號企業根據市場需要,采用先進技術、生產工藝和設備,加快技術改造,在保持傳統特色的同時,開發具有地域特色、品質優良、符合社會需求的產品,實現技術進步和產品創新,拓展新市場。(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11.支持老字號集聚發展。引導商業街區吸引老字號企業入駐,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市)打造老字號特色商業街區,推動老字號文化與商業街區文化相融合。對鄭州老字號、河南老字號在市級以上特色商業街區和旅游休閑街區新開設直營門店(營業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經營正常且滿一年以上的,每家店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區縣(市)兩級財政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12.支持老字號連鎖發展。鼓勵老字號企業進駐我市重點商圈、旅游景區和各類客運樞紐,開設旗艦店、體驗店,設立專區專柜。對鄭州老字號企業新開設直營門店(營業面積不小于15平方米)、經營正常且滿一年以上的,每家店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區縣(市)兩級財政各承擔50%。(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財政局)
13.鼓勵老字號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實施“老字號+互聯網”工程,引導老字號企業對接電商平臺、新媒體,合作設立老字號專區,自建電商平臺或入駐第三方平臺。鼓勵老字號企業發展在線預訂、網訂店取(送)等業務,為消費者提供個性化、定制化產品和服務。發揮各級電子商務發展扶持資金引導作用,對符合條件的老字號企業,優先享受相關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14.推動老字號商旅文融合發展。加強老字號旅游商品設計開發,鼓勵與知名IP跨界合作,推出蘊含本地文化的聯名系列、文創系列和伴手禮系列產品,支持發布“國潮新品”,推廣老字號特色旅游工藝品、食品、禮品。強化體驗式購物模式,推動老字號和旅游企業在線路開發、宣傳推廣等方面合作,促進老字號品牌與旅游業有機結合。(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
(四)不斷優化老字號發展環境
15.加強老字號人才培養。鼓勵老字號技藝傳承人、技術骨干收徒傳藝,擴大學習傳承傳統技藝工藝人才基礎。支持老字號企業建立大師工作室、培訓基地,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老字號企業就業。老字號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招用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16.優化老字號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結合老字號企業融資特點,進一步加大金融創新力度,不斷提升對老字號企業的金融服務質效。鼓勵金融機構探索通過商標權質押、專利權質押等方式,為老字號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發起設立老字號投資基金,對品牌價值高、發展潛力大的老字號加大資金、管理和技術投入。(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17.支持老字號開拓新市場。鼓勵老字號企業參加國內外重點展會,舉辦產品展示展銷、經貿洽談等活動,在政府部門組織的展會活動中為老字號企業和產品優先提供展位,鼓勵具備條件的展會設立老字號專區。對提前備案、參加省級以上重點展會的鄭州老字號企業,給予展位費50%的補貼,每個展位最高不超過2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18.加強老字號品牌宣傳推廣。積極通過平面、網絡、專題片、微電影,以及發布老字號消費指南等形式,提高老字號的社會認知度。在政府主辦的促消費活動中,優先安排老字號企業參與。支持在政府部門組織的宣傳交流活動中更多展示老字號相關內容,營造有利于老字號發展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意見》還提到,加大政策支持。市政府各相關部門、各區縣(市)要根據本意見制定相關實施辦法,細化完善支持老字號技藝傳承、品牌保護、市場推廣、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本實施意見中同一類型獎勵政策,對同一企業不重復進行獎勵。
責編:陳玉堯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2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
頭條 2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