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2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布三則行政處罰公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聯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聯商務”)分別被罰3423.5萬元、3484.8萬元、6516萬元。其中銀聯商務涉及9項問題違規,被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5.724832萬元,罰款6516萬元。
具體來說,銀聯商務涉及的違法行為類型包括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條碼支付業務管理規定、違反機構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佳假名賬戶、違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規定等9項。
在銀聯商務被罰的同時,時任銀聯商務河北分公司總經理姜宇、時任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張靖文、時任天天金融服務平臺項目組組長于震、時任副總裁高同裕也均受到處罰。央行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日期為2022年8月31日。
對此,銀聯商務在12月30日發布公告回應表示,2020年7月至8月,央行對銀聯商務2019年支付清算管理規定執行情況、反洗錢義務履行情況、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情況開展了綜合執法檢查,于2021年7月下發《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意見書》,對公司在上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收到該意見書后,銀聯商務已于2021年10月上報整改報告,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積極完善相關業務的長效管理機制。
責編:陳玉堯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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