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8月3日消息,為加快發展武漢市股權投資行業,武漢市地方金融局牽頭起草了《武漢市關于加快發展股權投資行業的若干支持政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共提出14條舉措,其中,提到要設立總規模500億元的政府產業引導投資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產業引導和多級放大功能,力爭到2025年實現武漢基金規模不低于3000億元。此外,對新設立或者新遷入且資金托管賬戶設在武漢市的股權投資基金,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資料圖】
具體來看:
一、吸引股權投資機構在漢落戶
對新設立或者新遷入且資金托管賬戶設在武漢市的股權投資基金,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其中,以公司制形式注冊且實繳注冊資本在1億元(含)以上的,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以合伙制形式注冊且實際募集資金規模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實際募集資金規模的0.5%給予其管理機構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對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實繳出資額(實繳注冊資本)在3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實繳出資額(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本政策施行前已在我市注冊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對新增實繳注冊資本、新增實際募集資金規模、新增實繳出資額的部分按照本條政策給予獎勵。市、區政府引導基金和市、區國有控股企業出資部分不享受獎勵,獎勵資金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兌付。
二、支持股權投資機構改善辦公條件
對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及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由注冊地所在區結合機構需求及實際情況,優先為其免費提供辦公場所;因業務發展需要自建或者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按照購房價格的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獲得補貼的辦公用房10年內不得對外租售;如未享受免費辦公用房,3年內每年給予不低于50%的場地租金減免,累計減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鼓勵股權投資機構加大投資力度
對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武漢市“965”產業非上市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本政策實施后自投資劃款之日起滿一年的,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2%給予其管理機構獎勵,每投資1家最高獎勵100萬元(與被投企業存在關聯關系的僅允許申請1次獎勵),每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每年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四、鼓勵股權投資機構投早、投小、投科技
對以增資擴股方式投資我市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本政策實施后自投資劃款之日起滿兩年的,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15%給予其管理機構獎勵,每投資1家最高獎勵100萬元(與被投企業存在關聯關系的僅允許申請1次獎勵),每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每年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投資我市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兩年后、五年內實際發生投資損失的,按照項目首輪投資實際損失金額的20%給予補貼,每個項目最高補貼300萬元,每只股權投資基金每年最高補貼600萬元。對獲得天使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照實際獲得股權融資金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鼓勵股權投資機構加大投資招商力度
對股權投資機構通過項目資源重組、并購等方式,將符合武漢市“965”產業重點發展方向的法人企業總部、優質項目等投資標的遷入武漢市,經各產業鏈牽頭部門認定符合穩鏈、補鏈、延鏈、強鏈等要求的,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的2%給予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獎勵并全額獎勵給其管理團隊,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六、加大股權投資人才支持力度
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可納入武漢市“千企萬人”支持計劃企業名錄,對引才育才效果突出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給予10萬元到50萬元補貼。經認定的股權投資領域核心專業人才(連續在漢從業滿一年,依法在漢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其年工資薪金8%的比例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設立股權投資優秀團隊和人才獎,采取單位推薦、集中申報、專家評審方式,結合上年度對我市經濟發展貢獻度、投資項目數量、投資金額、首投項目數量等情況,對排名前十的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的管理團隊和個人頒發獎勵證書。對股權投資管理機構高管在市內購買自用住宅的,由各區結合人才政策給予支持。
七、落實股權投資機構稅收優惠政策
積極落實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滿兩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金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兩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八、拓寬股權投資基金募資渠道
鼓勵各類養老金、保險資金、銀行理財子公司等長期資本依法依規擴大權益投資,改善資金來源結構,并與優質股權投資管理機構、政府引導基金合作,加大對我市企業的股權投資力度。符合相關條件且實際出資金額在3億元以上的社保基金、保險資金、理財資金、年金等,分檔給予補貼支持。其中,實際出資金額3-5(含)億元的,補貼500萬元;實際出資金額5-10(含)億元的,補貼800萬元;實際出資金額10億元以上的,補貼1000萬元。
九、壯大產業基金規模
設立總規模500億元的政府產業引導投資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產業引導和多級放大功能,力爭到2025年實現武漢基金規模不低于3000億元。爭取國家級和省級政府引導基金支持,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共同設立市、區兩級戰略性母基金、重點產業基金、專項子基金等,聚焦武漢市重點產業、科技型企業、優勢項目開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市、區政府引導基金參與設立的母子基金,在母子基金中的出資比例不超過20%,天使基金、種子基金、成果轉化基金、創業投資基金中的出資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40%。
十、優化政府引導基金激勵機制
允許市、區政府引導基金從參股的基金中分階段適當讓利退出,對于引入產業多、投資進度快、超額收益可觀、投資項目上市的基金在清算退出時,政府引導基金出資部分的超額收益,可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全部向社會資本、股權投資機構管理團隊進行讓渡。制訂經營投資盡職合規免責事項清單,明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適用條件、組織實施等內容,營造敢于擔當、積極履職、改革創新、支持實干的良好氛圍,著力破解“不敢投”“不想投”等問題。
十一、支持設立二級市場基金和并購基金
鼓勵各類資本發起設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并購基金,鼓勵現有母基金引入二級市場基金策略(S策略),面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項目受讓二手份額或者股權,拓寬股權投資退出方式。按照S基金在武漢市實際投資金額的1%對其管理人給予獎勵,每家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累計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爭取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二手份額轉讓交易試點,形成報價、登記、托管、交易、結算、退出環節,提高基金份額轉讓交易的便利性和流動性,促進股權投資基金與區域性股權市場融合發展,助力金融與產業資本循環暢通。培育份額轉讓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完善基金份額估值、盡職調查、咨詢等方面的標準化服務體系,為股權份額轉讓市場提供專業、高效的服務。
十二、建設數字化股權投融資服務平臺
依托“漢融通”平臺,開發股權投融資服務專區,建立覆蓋全市的股權投融資綜合服務系統,為武漢市具有股權融資意愿的企業和在我市展業的股權投資機構提供股權融資線上對接等一體化金融服務。通過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對接入平臺的股權投資機構開展“名單制”監管,提供募、投、管、退全鏈條綜合服務。加強各部門的信息數據對接,定期向股權投資機構通報產業、金融等方面政策以及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信息,定期發布股權投資機構投資培育的本市創新創業企業和項目信息。
十三、打造股權投資聚集發展基地
聚焦發展物理空間載體,在全市打造2-3個各具特色、不同層面的股權投資機構聚集、股權投資氛圍突出、股權投資業務活躍的特色發展基地。強化基地與孵化器、加速器的聯動發展,推動技術、資本、創意、人才實現全方位合作。
十四、提升股權投資組織載體服務質效
充分發揮湖北省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等組織載體作用,支持在武漢市舉辦股權投資領域的投資峰會、論壇、路演、沙龍等活動,加強股權投資機構與企業之間的線下互動,加強本外地股權投資機構之間的溝通交流,提升城市形象和影響力。支持股權投資相關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為股權投資機構提供會計、審計、法律咨詢、資產評估、資信評級、人才培養等專業化、多元化服務,可按其提供服務金額的10%給予補貼,每家中介服務機構每年累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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