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6月23日,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落實鄭州市軌道交通14號線一期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通告和關于落實鄭州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通告。
(資料圖)
據披露,此次鄭州征地25.3688公頃(折合380.532畝),用于軌道交通14號線一期工程項目建設和3號線二期工程項目建設。征收土地用途均為軌道交通用地。
通告稱,2022年6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鄭州市軌道交通14號線一期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豫政土〔2022〕801號)批準鄭州市征收集體土地24.9534公頃。
2022年5月2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鄭州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豫政土〔2022〕709號)批準鄭州市征收集體土地0.4154公頃。
| 鄭州市軌道交通14號線一期工程項目建設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包括:
1.博體路南、長椿南路西。
2.通達路南、須水河西路東。
3.西四環輔路東、鄭裕路南。
4.明達路南、元通大道西。
5.明達路南、紅松路東。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積:
1.中原區須水街道辦事處:丁莊村19.0801公頃、天王寺村1.5677公頃。
2.中原區西流湖街道辦事處:鐵爐村0.0443公頃、大李村0.2034公頃。
3.中原區蓮湖街道辦事處:址劉村0.3123公頃。
4.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溝趙辦事處:趙村3.7456公頃。
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規定執行;社會保障費用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鄭政文〔2020〕25號)規定執行。
| 鄭州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項目建設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鄭州經開區潮河辦事處司趙村、單莊村。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積
鄭州經開區潮河辦事處:司趙村0.3385公頃、單莊村0.0769公頃。
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規定執行;社會保障費用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鄭政文〔2020〕25號)規定執行。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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