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重建水利基礎設施 全面提升防洪減災能力
——訪省水利廳黨組成員申季維
河南日報記者 譚勇
“今年是災后恢復重建的關鍵之年,也是大考之年。按照規劃,汛前影響度汛安全的水毀工程修復已完成,確保今年度汛安全。”6月1日,省水利廳黨組成員申季維就《河南鄭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澇災害災后恢復重建水利基礎設施專項規劃》(以下簡稱《水利專項規劃》)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到2024年,我省將全面完成《水利專項規劃》中的水毀工程修復、防汛能力建設、中央水利發展資金水利項目實施、賈魯河綜合治理等災后恢復重建任務。
《水利專項規劃》是我省“1+N+X”災后恢復重建統一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統籌安排和有序推進災后水毀工程恢復重建、防洪除澇能力提升的重要依據。規劃范圍為2021年汛期我省歷次洪澇災害受災區域,包含總體規劃明確的8個極重災區縣(市、區)和32個重災區縣(市、區),以及91個一般災區縣(市、區)。
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省水利廳成立了由廳黨組書記、廳長任雙組長,相關分管副廳長任副組長的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遠近結合、突出水毀工程修復、防災減災能力建設適度超前的原則,統籌流域與區域、上下游、干支流關系,全力加快水利基礎設施水毀工程修復及有關規劃工程建設,實現水毀工程恢復到災前設計標準,保障工程功能發揮。”申季維表示,通過有關水利規劃的工程建設,提高整體防洪除澇能力,為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
根據“省負總責,市縣落實;人民至上,民生優先;尊重規律,科學重建;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重建原則,工程項目包括水毀工程修復(含中央水利發展資金項目)及防汛能力建設項目、重要河流綜合治理項目、“十四五”期間及以后實施的水利工程。
“其中,使用中央和省級財政災后恢復重建補助資金及市縣資金進行建設的項目包括水庫、河道、水閘、蓄滯洪區、灌排工程、供水工程、山洪溝、淤地壩、水文設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毀修復、防汛能力建設等11類以及賈魯河綜合治理1項、蓄滯洪區運用補償1項,匡算總投資約182.7億元。”申季維說。
就水利基礎設施重建要達到的目標,申季維表示,2022年汛前完成影響度汛安全的水毀工程修復,年底前基本完成賈魯河主體工程及中央水利發展資金項目,2023年8月底前完成下達災后重建資金的水毀工程修復及防汛能力提升等項目。
民生工程恢復改善。通過完成蓄滯洪區運用補償及加快實施灌排、農村供水及南水北調供水配套工程水毀工程修復等工作,恢復和改善災區居民生活、生產條件。
【資料圖】
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增強。實施水庫、河道、水閘、蓄滯洪區、山洪溝、淤地壩、水文設施、南水北調中線等水毀工程修復,以及賈魯河綜合治理工程,消除工程安全隱患,恢復、提高防洪減災能力。
防汛監測預警能力進一步提升。完成水文監測設施恢復重建,提升應急監測能力;開展倉儲設施建設,補充防汛物資;加快水旱災害防御信息化建設,推進小型水庫和淤地壩雨水情監測系統建設,提高暴雨洪水監測、預警及工程調度能力。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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