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布《關于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預警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洛陽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通知》明確,在確保資金運行平穩的前提下,要積極應對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主動配合上級政策有效實施,階段性取消資金風險預警對個人可貸額度的限制,更大限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
洛陽市此次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為,階段性取消《洛陽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預警管理暫行辦法》(洛管委會〔2021〕1號)中第五條第2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公積金繳存余額倍數下調為6倍”;第六條第2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各檔次時間系數分別下調0.3”。其他措施暫不變動。
通知指出,決定階段性取消資金風險預警對計算個人可貸額度的限制,計算公式中相關系數和倍數恢復至預警前狀態。繳存職工可根據個人實際還款能力,參照以下計算方式和規定,自行計算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繳存時間系數(賬戶余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
6個月<繳存時間≤12個月,繳存時間系數為0.7;12個月<繳存時間≤24個月,繳存時間系數為1.0;24個月<繳存時間≤36個月,繳存時間系數為1.1;36個月<繳存時間≤48個月,繳存時間系數為1.2;48個月<繳存時間≤60個月,繳存時間系數為1.5;60個月<繳存時間,繳存時間系數為2。
這意味著,自5月起,洛陽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金額調整為55萬元,夫妻雙方、青年人才最高貸款金額調整為65萬元。此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金額為45萬元;夫妻雙方共同使用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金額為55萬元;經洛陽市認定的青年人才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頭條 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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