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4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公布行政處罰信息 ,恒豐銀行昆明分行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可疑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違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等三項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警告,并處罰款48.5萬元。
此外,恒豐銀行昆明分行相關責任人蔣賢志被處罰款3.3萬元。
責編:邵宇翔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頭條 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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