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潁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于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告
(2022年11號)
為應對當前疫情防控嚴峻形勢,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確保廣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現就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縣除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外,所有干部職工實行居家辦公,帶頭做到非必要不外出。
二、全縣各類中小學校(包括學前教育機構)立即暫停線下教學活動;各類培訓機構、集中學習場所立即暫停線下培訓活動。
三、全縣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客運班線暫停營運。
四、全縣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賓館酒店、沿街門店、醫療機構等公共場所,嚴格執行“掃碼測溫、佩戴口罩、核驗通行”措施。商場超市暫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資供應之外”的一切經營活動。
五、政務服務大廳、信訪接待大廳、旅游景點暫停開放;KTV、棋牌室、網吧、洗浴中心等密閉式娛樂休閑場所暫停營業;餐飲機構暫停堂食;夜市攤點暫停經營。
六、全縣區域內所有企業封閉運行,員工實施點對點閉環管理。除運送防疫物資、生活急需物資和城市運行所需物資的貨運車輛外,其他貨運車輛進入臨潁需要出具情況說明,并由貨物接收單位到檢測點對接。
七、全縣所有村莊(小區)設立哨點、門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原則上全域所有人員只進不出。外地來臨返臨人員提前3天主動向村(社區)、單位報備,原則上一律勸返。
八、全縣廣大群眾要按照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盡量減少流動、不聚集,不信謠不傳謠,隨時做好全員核酸檢測準備。加強個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一米線、公筷制等良好習慣。對故意隱瞞情況、不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造成疫情傳播或擴散的人員,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22年3月24日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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