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據洛陽市教育局消息,近期,洛陽市教育局對全市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且已合規的從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機構進行了匯總,共計92家,現對其基本信息進行公示。
同時,洛陽市教育局提醒廣大學生家長:
一是要審慎選擇學科培訓。請各位家長轉變成長成才觀念,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身心發展規律,切實減輕孩子過重的學習負擔,把孩子身心健康、全面發展作為根本目標,讓您的孩子回歸本真。如果您的孩子確實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校外培訓,請務必擦亮眼睛、主動配合執行有關要求,防止您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
二是要選擇合法的校外培訓機構。如果您的孩子確有培訓需求,一定要選擇合法的校外培訓機構,并認真了解校外培訓機構的相關信息。
1.合法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并在顯著位置公示。
2.校外培訓機構的實際辦學地址必須與《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上地址一致。
3.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知識培訓的任課教師必須持有與教學內容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并在顯著位置公示。
4.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不能給培訓學生留作業)、培訓時間(不得和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培訓班次、培訓進度必須在顯著位置公示。
5.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標準及退費制度必須在顯著位置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必須按照市發改委會同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印發的《關于核定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洛發改〔 2022 〕1號),按每課時、每人次收費。中心城區收費標準為:10人以下為35元,10至35人為29元,35人以上為23元;縣域(含孟津區、偃師區)收費標準為:10人以下為27元,10至35人為22元,35人以上為17元。標準課時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課時收費標準上浮浮動最高不得超過10%,下浮不限,未按以上標準收費的,均屬于違規行為。
同時,按照相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一律不準擅自變更辦學地址、私設教學點,不準違規提供住宿、餐飲等。請您在為孩子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務必注意孩子的安全,并依法與校外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確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三是要抵制無證辦學行為。洛陽市范圍內除92家校外培訓機構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開展義務教學學科培訓之外,其余機構或個人為躲避查處,“改頭換面”實施“變形記”,或從“地上”轉為更加隱蔽的“地下”培訓。比如以教育咨詢、“家政服務(托管)”、文化傳播、“一對一”“一對多”“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研學”等形式違規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活動均為無證辦學、非法辦學,請家長自覺抵制,拒絕參加。如您發現無證培訓機構,請向當地區縣(市)教育局進行舉報,我們將嚴肅查處。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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