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徐兵 張克瑤 文 朱哲 攝影)在加強資金安全、服務科技創新、推動《關于進一步深化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優化科研生態環境的若干意見》落地見效等方面,有哪些打算?
2月18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科學技術廳、河南省審計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優化科研生態環境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省審計廳二級巡視員解鵬里對上述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意見》的實施,不僅進一步破解了科研經費管理使用難題,優化了科研生態環境,也進一步促進了審計理念、審計方式的積極轉變。“審計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重大政策落實、促進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負有重要職責。下一步,審計部門將依法全面履行審計職責,積極轉變審計理念,強化包容審慎監督,更好發揮審計在規范科研經費管理、服務科技創新中的作用。”解鵬里說。
一是推動《意見》落地落實。
一方面,在各地財政、科技等相關部門審計中,積極關注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實施科研經費“包干制”試點改革、完善科研經費投入保障機制等政策落實情況,推動加快清理、及時修改與《若干意見》不符的規定辦法;另一方面,在高校、科研院所等相關單位審計中,持續關注修訂完善項目預算調劑、間接經費管理使用、勞務費分配管理等科研經費管理配套制度情況,推動加強對經費使用的管理監督,形成推進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的政策合力。
二是加大對“負面清單”的審計力度。
《意見》明確了“包干制”試點經費使用9條“負面清單”,審計部門將加強與紀檢監察監督、巡視巡察監督、財會監督、日常監督等各類監督貫通協作,創新監督方式,合理確定監督頻次、范圍,重點關注使用虛假業務、合同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截留挪用侵占科研經費等方面,確保科研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確保改革紅利真正用于優化科研環境。
三是注重回應和解決科研單位面臨的實際問題。
順應科研活動規律,建立健全審計保護科研創新容錯機制,準確把握科研經費審計的政策界限,堅持以是否符合中央和河南省關于科技創新基本原則作為審計定性判斷的標準,積極保護和鼓勵科技創新積極性,實事求是、客觀審慎評價科研創新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提升審計服務科研事業發展的能力,做好科技創新“助推器”,切實為優化河南省科研生態環境作出審計貢獻。
責編:劉安琪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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