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2月7日,信陽市人民政府印發《信陽市銀行業金融機構考核激勵辦法》。根據銀行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和重大項目融資、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優化金融營商環境等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支持情況,按半年度量化考評。
《辦法》設置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和支持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兩大考核指標。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方面,新增貸款目標完成情況分值20分,新增融資額和新增存貸比分值各為15分;在支持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方面,支持重大項目分值為20分, 發展綠色金融和優化營商環境分別為15分。
辦法提到,考核結果與政府性資金存款調配、市政府年度通報表彰掛鉤。對考核期排名前五位的銀行,按照新增貸款規模檔次,予以增加政府性資金存放;對高管人員予以生活補助和高層次學習培訓費用補助。
對考核期排名后三位的銀行,在原有政府性存款額度基礎上按20%比例予以扣減,扣減資金用于增加政府性資金總體調配額度。
對當年兩次考核中排名前五位的銀行,設立“金融支持信陽經濟發展優秀單位”獎項,報請市政府對金融機構給予通報表彰。對當年連續兩個考核期排名后三位的銀行,由市政府對其約談,并向其上級行致函反映情況。
此舉旨在提高政府性資金存放綜合效益,激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調整信貸結構,增加有效供給,發揮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撐和保障作用。
詳情如下:
信陽市銀行業金融機構考核激勵辦法
為提高政府性資金存放綜合效益,激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調整信貸結構,增加有效供給,發揮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撐和保障作用,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轄區內市本級銀行業金融機構,且具備以下條件:
(一)設立時間在一年以上;
(二)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重大案件、重大違約事件等。
二、考核分組
以10億元為檔次,按考核期新增貸款規模分組。農業發展銀行單獨分組。
三、考核指標
根據銀行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和重大項目融資、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優化金融營商環境等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支持情況,按半年度量化考評。農業發展銀行單設考核指標。
(一)支持地方經濟發展(50分)
本指標分組考核。
1. 新增貸款目標完成情況(20分)。考核新增表內貸款,各金融機構目標完成進度乘以20,即為此項得分。
由市金融工作局會同人行信陽市中心支行、信陽銀保監分局于每年年初制定考核期新增貸款目標。
考核單位:市金融工作局
2. 新增融資額(15分)。考察新增表內貸款和其他實際融資。以本類別銀行業金融機構年度新增融資額前3名的平均值為基數,各金融機構新增融資額占基數的比例乘以15,即為此項基本分。同時對前兩名設置獎勵系數,第一、第二名基本分分別乘以1.2、1.1為本項得分,最多不超過20分。
新增表內貸款按人行口徑統計,考核期核銷及剝離不良貸款還原計入新增貸款;其他實際融資指經人民銀行、銀保監局統計確認的或者有協議證明的未計入銀行業金融機構表內貸款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為我市提供的實際資金支持(包括從省行資金池以及外省調配進入我市的資金)。
考核單位:人行信陽市中心支行、信陽銀保監分局
3 . 新增存貸比(15分)。考察表內貸款新增存貸比。以本類別銀行業金融機構年度新增存貸比前3名的平均值為基數,各金融機構新增存貸比占基數的比例乘以20,即為本項得分。郵儲銀行代理機構新增存款不納入新增存貸比考核。
考核單位:人行信陽市中心支行、信陽銀保監分局
(二)支持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50分)
本指標統一考核。
1.支持重大項目(20分)。各銀行對政府性投資(重點項目)和市級政府投融資主體新增融資占所有參評銀行的比重乘以20,即為本項得分。重點項目清單年初由市發改委發布后推薦給各銀行金融機構。
考核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信陽市中心支行
2. 發展綠色金融(15分)。各銀行新增綠色貸款占所有參評銀行的比重乘以10;在綠色金融產品、模式創新取得重大成果的,可得5分。兩項相加為本項得分。
考核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信陽市中心支行
3. 優化營商環境(15分)。各銀行知識產權質押、科技貸、供應鏈金融等信用類貸款占考核期本行新增企業貸款比重乘以15。
考核單位:信陽銀保監分局
(三)對農業發展銀行考核
農業發展銀行信陽市分行新增貸款額進入全省第一方陣(前6位),則予以相應激勵;新增貸款額位列全省后3位,則予以相應懲戒性措施。
考核單位:市金融工作局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金融工作局牽頭,會同人民銀行信陽市中心支行、信陽銀保監分局進行評定,每半年考評一次,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開展考核工作。考核排名確定后予以公示,并由市金融工作局將考評結果報送市政府。
五、結果運用
(一)政府性資金調配
1. 對考核期排名前五位的銀行,按照新增貸款規模檔次,予以增加政府性資金存放。農發行按考核結果享受同等激勵。
2. 對考核期排名后三位的銀行,在原有政府性存款額度基礎上按20%比例予以扣減,扣減資金用于增加政府性資金總體調配額度。農發行按考核結果予以相應懲戒性措施。
納入考評激勵的政府性資金是指由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部門代表政府管理并存放在各銀行的醫保基金、住房維修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市金融工作局報請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財政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部門具體負責調配資金兌現。
(二)領導班子獎勵
對考核期排名前五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予以生活補助和高層次學習培訓費用補助,補助標準參照高管人員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報請市政府審核確定后,由市財政局專項列支。
(三)通報表彰及后位約談
1. 對當年兩次考核中排名前五位的銀行,設立“金融支持信陽經濟發展優秀單位”獎項,報請市政府對金融機構給予通報表彰。農發行按考核結果享受同等激勵。
2. 對當年連續兩個考核期排名后三位的銀行,由市政府對其約談,并向其上級行致函反映情況。
六、特別配套事項
對解決市政府重大事項、重點需求、急切難題等方面作出特殊貢獻的銀行,采取“一事一議”,經市政府批準后,予以專項配套政府性存款。
七、附則
(一)本辦法操作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如政策性因素等,嚴重影響該機構分值的,由市金融工作局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研究確定。
(二)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信陽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獎勵辦法》、原《信陽市市級財政性資金競爭性存放考評實施辦法》即行廢止。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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