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唐雪正當防衛一案”情況通報:唐雪的防衛行為系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12月30日,麗江市永勝縣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撤回起訴,同日對唐雪作出不起訴決定。
唐雪。
通報稱,云南省永勝縣人民檢察院于2019年8月7日提起公訴的唐雪故意傷害一案引發社會熱議。檢察機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8月26日,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專人閱卷,對案件事實、證據依法全面審查,指導案件辦理。為準確查明案件事實,檢察機關委托公安部及云南省公安廳法醫、刑偵專家對該案刑事技術材料進行補證,對現場進行重新勘驗;補充調取了物證檢驗、現場勘查、傷情鑒定、證人證言等方面證據。經永勝縣人民檢察院建議,永勝縣人民法院于9月4日、26日兩次決定對該案延期審理。
經依法審查查明:
唐雪與李德湘系同村人,2019年2月8日(大年初四)23時許,唐雪(時25歲,身高170cm)乘坐朋友駕駛的轎車返家途中,路遇李德湘(時26歲,身高190cm)酒后在村道內對過往車輛進行無故攔截。李德湘拍打唐雪乘坐的車輛并對唐雪言語挑釁,唐雪未予理睬。唐雪回到家門口,因未帶鑰匙電話聯系其父親唐某勇回家開門,并告知其父被李德湘攔車一事。唐某勇遂帶唐雪找到李德湘評理,李德湘與唐某勇父女發生爭執,在此過程中李德湘踢了唐某勇胸部一腳,繼而與唐某勇、唐雪進行廝打,隨后被李德湘的朋友拉開,唐某勇和唐雪回家。李德湘仍留在唐某勇家附近巷道口,聲稱要喊人把唐某勇一家人砍死。隨后,李德湘打電話邀約多個朋友到達唐某勇家附近巷道口。唐某勇回家后給李德湘父親李某云打電話,李某云遂趕到巷道口,勸李德湘回家未果后讓在場的眾人強制將其帶回家。回家后,李德湘提出要去唐某勇家道歉并要討個說法。隨后李德湘父母與其朋友一起到唐某勇家門口,李德湘對打架的事情進行道歉,并反復要求唐某勇就相互廝打給個說法,唐某勇一家人未給說法后,李德湘聲稱這事沒完,眾人見狀合力將李德湘帶回家。其父李某云擔心李德湘再去鬧事,要求朋友楊某、李某林等人留在其家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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