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陳勝昌先后向三亞灣派出所和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公安分局申請信息公開,未收到回復。
今年3月,陳勝昌向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天涯公安分局公開“陳麗丹墜樓事件前后”,9月18日,該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生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向原告公開“5.26川航乘務員陳麗丹墜樓事件”前后,天涯分局不服判決,向三亞中院提起上訴。
今年11月18日,三亞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勝訴后,陳勝昌聯系對方,要求向家屬或者法院提供調查情況,但至今,一家人仍未拿到調查情況。
墜樓前亢奮3個小時
同事稱她“未喝醉”
12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在駟馬橋一小區內見到了陳麗丹,從外觀來看,陳麗丹已經恢復,但容貌大變。對于容貌改變,陳麗丹自己沒有絲毫認知。
“我覺得跟以前一樣好看呀,都挺好看的。”如今28歲的陳麗丹說,她還是想做回空姐,但又覺得已經不可能了。“因為我記性不好,經常記不起事。”
現在的陳麗丹
譚云鳳說,陳麗丹喪失了管理和控制能力,連換衛生巾都需要家人提醒,今年10月28日,陳麗丹被鑒定為“精神殘疾三級”。
據家屬提供給紅星新聞的一份《玉海酒店A6735房跳樓事件的調查情況》照片顯示:
5月26日6點54分,三亞灣派出所接到報警,玉海酒店有人跳樓,民警趕赴現場處置。
當民警在房間外向陳麗丹同住的女子李某某了解情況時,陳麗丹自行從6735房陽臺的空調外機上跳下去,摔在玉海酒店A2棟三樓的平臺。
《調查情況》顯示:
經過現場調查,當晚,陳麗丹提議去KTV唱歌,期間和王某某、吳某某、朱某某等7個人在KTV娛樂到3時許,期間飲用了啤酒2扎24瓶。3時40分,在回客房經過泳池時,陳麗丹突然跳入泳池游泳。
監控顯示,3時55分至4時36分,陳麗丹一直在泳池游泳,4時26分(原文如此,記者注),陳麗丹濕身光著腳丫獨自一人前往海邊,在海邊大吼大叫、在海水中跑來跑去,并將自己浸入到齊腰深的海水中。
在同事的勸說下和陪伴下,6時10分,陳麗丹與同事返回酒店,6點20分,陳麗丹被酒店保安發現爬上6735外的陽臺外,7點15分,陳麗丹從空調外機上跳下。
當被問及為什么要爬上空調外機,陳麗丹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說:“因為房間有壞人,我覺得爬到外面就安全了,沒想到外面更不安全。”
坐在空調機上照片
根據《調查情況》,紅星新聞記者聯系到與陳麗丹一起喝酒的王某某、吳某某、朱某某,以及同住室友李某某。李某某和朱某某拒絕接受采訪。
據吳某某介紹,當晚喝酒的一共有7人,4個男生、3個女生,叫了小支的啤酒2扎24甁,結賬時退了十幾瓶,啤酒由酒吧送來,他們自己再開瓶。
“聊天時陳麗丹說自己有一個妹妹,今年要高考,她要給錢給家里,壓力比較大,說著還哭了一會。”吳某某說,整個喝酒期間無其他外人靠近,無陪酒,只是單純同事們聊天。
娛樂結束后,陳麗丹沒有喝醉,大家打車回酒店,陳麗丹和王某某走到最后,由王某某負責照顧陳麗丹,“我也是次日才知道陳麗丹回到酒店后折騰了幾個小時,然后跳樓了。”吳某某說,一起喝酒的7個人當中,只有陳麗丹一人出現了異常反應,其他人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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