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間,由梁某經辦、被告人李曉明審批的84名借款人成功獲得每人100萬元的貸款,共計人民幣8400萬元,2015年5月后均出現逾期。截至2016年10月20日,共收回貸款本金1603.65萬元,收回利息554.50萬元,逾期未收回6241.86萬元。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期間,由被告人黃幄奇、黎杰信等經辦、被告人李曉明審批的72名借款人成功獲得每人100萬元的貸款,共計7200萬元。截至2017年4月,逾期未收回4794.86萬元。
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由被告人黎杰信經辦、被告人李曉明審批的34名借款人成功獲得34筆貸款,共計3370萬元,該34筆貸款陸續出現逾期。截至2017年8月1日,共收回貸款本金609.41萬元,收回利息582.26萬元,逾期未收回2178.33萬元。
據每經小編統計,該4名員工一共向190名借款人違規放貸近1.9億元,其中,有超過1.3億元逾期未收回。
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李曉明、黃幄奇、黎杰信無視國家法律,身為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并造成特別重大的損失,其行為均已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告人李曉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黃幄奇、黎杰信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予以減輕處罰。
因此,判決被告人李曉明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黎杰信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黃幄奇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李曉明、黎杰信、黃幄奇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過重,請求從輕改判。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查明,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及定性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廣州農商行曾遭廣州市紀委監委點名批評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0月,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公布的對廣州農商行的巡察反饋情況中,就提到了“基層從業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這一現象。
圖片來源: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
據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根據廣州市委部署安排,2019年3月21日至6月21日期間,十一屆市委第七輪巡察工作派出8個巡察組,采取“一托三”方式,對24個單位黨組織開展了巡察。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