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違規變通辦假證,風險損失客戶擔
解讀:為使買賣雙方滿足房地產交易條件,促使交易成功,部分中介違法違規代辦社保、完稅等虛假證明,并收取價格不菲的代辦費。若代辦不成功或被揭穿,消費者則不能要回代辦費,須自己承擔損失的風險。消費者遇到上述情況,一方面要進行抵制,另一方面可向有關部門舉報,由相關部門給予經紀機構相應的處罰。
七、房價優惠藏貓膩,變相漲價是目的
解讀:部分房產銷售商為了獲取更大的利益,巧立名目以“團購費”、“優惠費”、“電商費”等名義吸引消費者,讓消費者誤以為撿到便宜,實則額外收取房價外的費用。虛假優惠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紀公司退還額外收取的費用。
八、解押房貸套路多,游說賣家借“高利”
解讀:按揭貸款購房是較常用的購房方式,為了二手住宅能順利交易,賣房人需要先辦完解抵押。對于部分賣房人而言,要一下子湊夠資金到銀行解抵押比較困難。因此,部分中介游說賣房人向中介機構或第三方金融機構借錢解抵押。有些中介提供的貸款服務背后,卻是高額的貸款利率,年利率甚至高于央行規定的五六倍。
九、《看房確認》要簽名,霸王條款很鬧心
解讀:為防止“跳單”,近年來中介要求看房者簽署《看房確認書》,已成為二手房產交易市場的普遍情況。因《看房確認書》而產生的糾紛越來越多,一些中介機構利用信息不對稱,單方制定類似《看房確認書》的“霸王條款”,排除其他地產中介的正常競爭,損害購房消費者利益。
十、全權委托本信任,恣意妄為損權益
解讀:由于二手房買賣流程繁雜,部分中介抓住消費者怕麻煩的心理,便讓賣房者簽署一份房屋全程包銷委托合同,由中介全權辦理賣房及過戶等手續,但其卻對合同條款任意改動或借受托房產從事抵押貸款,嚴重損害賣房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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