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榮,浙江省嘉興市委原常委、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曾任桐鄉市副市長、嘉善縣委書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18年11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今年5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0月12日,法院對何炳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胡蘆丹 攝
8月21日,站在浙江省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的被告人席上,嘉興市委原常委、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何炳榮含淚反思自己的一生,感慨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出現了問題,理想信念、宗旨觀念發生了動搖。
“如果對黨員干部來說,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嚴重的病變,那么何炳榮早已‘病’重多年。”審查調查人員告訴記者。經查,何炳榮違反政治紀律,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利,搞權色交易等;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7年,何炳榮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接、工程推進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55萬余元。2013年至2015年,濫用職權幫助其女婿的公司在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低價獲取土地使用權等,造成國家經濟損失231萬余元。
最終,何炳榮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對其犯罪所得贓款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何炳榮的“病”究竟從何而起?又是如何一步步病入膏肓?反溯何炳榮的腐敗軌跡,對廣大黨員干部來說,不失為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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