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網紅孵化營銷的如涵在納斯達克上市已半年,但如今卻因為招股書被指存在虛假、誤導性聲明或未披露的信息,在短短一個月內在美遭逾10宗集體訴訟。
據美國知名投資者關系律師事務所Bernstein Liebhard發布的新聞稿顯示,包括Kaplan Fox & Kilsheimer LLP、Bernstein Liebhard LLP、Block & Leviton LLP、Bernstein Liebhard LLP和Glancy Prongay & Murray LLP等五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在美東時間本周三(10月9日)分別發布聲明,稱代表在2019年3月31日~10月7日之間購買如涵控股(納斯達克證券代碼:RUHN)美國存托憑證的投資者發起集體訴訟,對該公司進行調查并尋求索賠。目前這起集體訴訟已被提交給紐約東區的地區法院,指控如涵違反了1933年的《證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
記者注意到,在過去的一個月中,美國已有10多家律師事務所宣布將代表如涵控股股東對其發起集體訴訟。
律所:如涵招股書包含虛假和/或誤導性陳述
Bernstein Liebhard律所稱:“如果您購買了如涵的股票,想討論您的法律權利和選項,請訪問如涵股東集體訴訟網站,或聯系Matthew E.Guarnero。電話:(877)779-1414或電子郵件:mguarnero@bernlieb.com。”
該律所還進一步表示,如涵在招股書中包含虛假和/或誤導性陳述和/或未能披露相關信息:一,在IPO時,如涵的網店數量下降了近40%;二,在IPO時,如涵的全業務關鍵意見領袖(Key opinion leaders, KOL,指如涵簽約的網紅)數量下降了近44%;三,因此,公司從全業務板塊獲得的凈收入連續下降了46%。此外,被告關于其業務、運營和前景的陳述在所有相關時間里都是嚴重虛假和具有誤導性的,并且還缺乏合理的基礎。自IPO以來,由于如涵的招股書中遺漏了對重要不利事實的披露,如涵的美國存托憑證已大幅低于其IPO價格,對股東造成了傷害。
自1993年以來,Bernstein Liebhard律所已經為其客戶挽回了超過35億美元的損失。除了代表個人投資者外,為了監督資產,該律所還被美國一些最大的公共和私人養老基金聘請,并代表他們提起訴訟。由于在數百起訴訟和集體訴訟中勝訴,該律所已連續13次入選《美國法律期刊》的“原告熱門名單”。
另一家名為Kaplan Fox & Kilsheimer LLP的律所在聲明中稱,如涵控股在招股書中稱:“公司擁有并運營‘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在線商店,其中大部分是以如涵網紅的名義開設的,并通過在線把該公司設計的產品銷售給消費者,特別是通過如涵管理的網紅社交媒體賬戶的粉絲來創收。在這種模式下,如涵將網紅與第三方在線商店和商家聯系起來,以推廣在第三方在線商店銷售的產品,或者在網紅的社交媒體空間向第三方商家提供廣告服務。這種新模式使如涵能夠以更輕資產的方式運營,并與更多種類的網紅和品牌合作。”
Kaplan Fox & Kilsheimer LLP進一步指出,如涵控股的招股說明書顯示,該公司網店的數量一直在增長,已從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57家,增至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86家。但是如涵控股在2019年6月13日發布盤后財報時,這家公司卻披露在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第四財季,也就是上市之前的一個財季,該公司的網店數量實際上出現下滑。如涵控股創始人、董事長馮敏在2019年6月13日透露:“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的網店數量已降至56家,低于2018年3月31日的86家。”
截至發稿,如涵尚未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置評請求。
上市半年股價已腰斬
紐約時間2019年4月3日,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如涵控股開盤價為11.5美元/股,開盤即跌破發行價12.5美元/股,盤中股價持續下跌,收盤大跌37.2%,市值跌至6.49億美元。不少投資者感慨:“第一次見到破發15%的新股”“打新首日居然暴跌30%”“數年難得一見”……而從IPO至10月9日收盤,如涵的股價已經累計暴跌近50%。
圖片來源:Wind
早在2016年4月,如涵控股借殼克里愛在新三板上市,此后又于2018年初從新三板退市,開啟赴美上市的征程。2019年3月初,如涵向美國證交會(SEC)遞交了IPO招股書,擬在納斯達克上市。
《每日經濟新聞》此前曾報道,簡單來說,如涵的商業模式主要是通過兩種方式獲取收入:
一是產品銷售,在網上商店銷售自己設計的產品,目前主要包括女裝、化妝品、鞋子和手提包。二是服務:向品牌、在線零售商和其他商家提供KOL銷售和廣告服務。也正因如此,當前如涵三大核心業務為:紅人經紀、營銷推廣、電商業務。
如涵官網截圖
招股書顯示,如涵的股權結構中,CEO馮敏持股27.51%;網紅張大奕持股15%;董事兼總經理孫雷持股14.59%,董事沈超持股6.67%;賽富和阿里巴巴均持股8.56%;君聯資本持股8.54%。
由于不滿足于張大奕這個單一IP,如涵控股在成立后發掘了更多可供培養的網紅“潛力股”。招股書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如涵有113個簽約網紅(KOL、意見領袖)、1.484億粉絲、91個自營網店(復購用戶占比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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