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的執法人員來到滴滴企業上海進行上戶調查,就抗法司機李某的相關平臺注冊信息,運營情況等進行進一步的取證調查。
根據調查顯示,駕駛員李某在2016年8月3日注冊,通過審核進入滴滴平臺進行網約車的業務,同時他的車輛是在11月26日進行變更。在16年開始運營至今,李某始終在滴滴平臺上顯示可以正常接單的情況。
執法人員提問,李某并不符合滬牌滬人,在沒有從事網約車從業資格的情況下,如何通過審核。滴滴方面表示,由于李某注冊時間較早,在網約車新規出臺前就注冊成為了司機,所以當時通過了審核。企業也承認目前有這樣一批在網約車新規出臺之前注冊的,不符合新規的司機,仍在平臺上運營,從事網約車的業務,平臺存在著審核不嚴,沒有及時清理不合規司機的行為。針對這樣的情況,企業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審查力度,將不符合從業資質的駕駛員及時清理出平臺。
執法部門在調查之后,對滴滴開具了行政違法處理通知單,并通知其在十五個工作日之內前往市交通執法部門進行處理。由于平臺的違規行為,將受到3-10萬元的罰款。同時,市交通執法部門也將聯合公安對于駕駛員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并對租賃車企業也將進行上戶調查,查看其與駕駛員的合同等是否存在違規行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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