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新聞2月5日訊 據媒體報道,2018年1月25日,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受理冠縣監察委員會移送審查起訴的原冠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指導員劉西潮涉嫌徇私枉法一案。這是聊城市監察委員會成立后辦結的第一起案件。
2018年1月17日,聊城市紀委監察局網站顯示,經聊城市監察委員會批準,冠縣監察委員會對冠縣公安局正科級偵查員(原刑警大隊大隊長)陳立民、刑警大隊一中隊指導員劉西潮采取留置措施,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
于歡案辯護律師提供給媒體的該案“受案登記表”顯示,報案人為李忠,受案民警為:安國慶、劉西潮。案情簡介是2016年4月15日冠縣經濟開發區派出所移交警情,4月14日杜志浩、郭彥剛等人到蘇銀霞公司催款并發生糾紛,最后于歡持刀傷人。受案部門負責人為:陳利民。
案件受理后,陽谷縣人民檢察院嚴格遵守依法辦理、穩妥有序的原則,已于1月26日依法告知劉西潮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1月30日對劉西潮批準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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