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存款人提出了一個很現實,偶有發生的問題:在銀行取錢時,只顧著存款儲蓄,或取錢的喜悅,興高采烈的走后發現,忘拿包,被后面排的人拿走了,心急遺憾。莫急,明確的回復:銀行是正規經營單位,設施齊全,有很多辦法可以解決。
首先,來分析,這種行為的性質:
1,在銀行趁別人遺忘,拿走他人財物,如果對方發現后,拒不歸還,屬于違法行為,不當得利。
2,如果對方發現以后,能夠主動歸還,很顯然,相當于盡到了公民的保管義務。
3,個人遺失忘記,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小結:在銀行趁別人取錢遺忘,取走他人財物,如果拒不歸還就涉嫌違法。
其次,來分析幾種解決方案:
第1種決方法,友好解決。
銀行監控齊全,可以寫一個小告示,放在銀行,也許那后面那位,是為了保管。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第2種解決方法,報警協商。
可以通過警方,查找對方的相應資料,這個應該不難,銀行有相應的影音,特別是,如果后面那位辦業務,由于存款是實名制,很容易查到相關的聯系方式。通過警方與對方聯系,雙方協商解決。
第3種解決方案,依法處理。
如果聯系到對方,對方拒不歸還,可由相應的機關進行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小結:由于銀行是特殊場所,監控齊全,很容易找到對方,多種解決方案。
最后,來總結分析:
路不拾遺,曾經是中華民族的優良美德。
社會在發展,在銀行這種特殊場所,存款人,如果忘了拿包。后面拿走的人,如果知道失主也有義務主動歸還。而失主,也有多種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友好協商,相應節省精力,皆大歡喜。
頭條 22-01-21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