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聞特約評論員 畢舸
“沖動是魔鬼”這句格言,在社會當中仍應被所有人所謹記。近日,兩男童疑因搶玩具打鬧致一方頭部擦傷,受傷男童家長上門掌摑男童并推倒老人。目前,涉事家長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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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己的不理智之舉,該男子不僅給對方男童及老人造成身心傷害,自己也將付出慘痛的代價,丟掉了工作,還可能鋃鐺入獄,堪稱是兩敗俱傷的結果。
兩男童因搶玩具打鬧致一方頭部擦傷,本是日常生活的小事。由于孩子的天性使然,往往喜歡追逐玩鬧,而作為未成年人,往往也缺乏行為的自制力,也就可能對他人造成影響。該男子上門溝通,完全可以與對方家長理性對話,要求作為監護人的家長對于孩子行為多一些引導和管教,而不是掌摑男童,并且對老人進行猛力推搡。
在成人教育中,面對身心尚未成熟的兒童,需多一些耐心和寬容,無論是對待自己家孩子還是別家孩子。未成年人處于身心發育的特殊階段,決定了其始終處于一種被撫養、被監護、被教育、被保護的狀態。換言之,孩子的言行舉止,很大程度是受成年人引導與影響所致,而這具有明顯的漸進性,誰也無法讓一個還在幼兒園的孩子,在很短的時間內具備與成年人對等的成熟認知和行為控制。
也因此,在我國法律中,對于未成年人的責任承擔意識和能力也有明確界定,一方面對未成年人的權利予以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等多重保護,另一方面也確認了在一定年齡范圍內,未成年人可豁免或減輕相關民事和刑事責任,這正是基于對未成年人特性與可塑性的雙重考量。
涉及到孩子之間的彼此打鬧及其他矛盾發生時,作為孩子家長應將解決矛盾的關鍵,放在與老師、對方家長交流,尋求解決此類事件的辦法。而這位涉事男子最大的問題就是采取了雙重標準,一方面對自家孩子過度保護,不能容忍哪怕打鬧過程中其他孩子的無意之舉,另一方面對別家孩子采取超乎其心智的衡量標準,要求孩子像成年人一樣負擔完全的民事責任,甚至在別家孩子已經道歉的情況下,還要掌摑撒氣。該男子此舉已經觸犯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將自己從一個“受害者”變成了違法者,而對老人的后續舉動,也再次標明該名家長無視法律與公序良俗,嚴重侵犯了老人和兒童等弱勢群體的權益,執法部門對此類行徑必會追究。
據公安機關透露的信息,涉事男子是某醫院聘用人員。很難想象,該男子在日常工作中,是如何對待他人的?畢竟,醫療工作的本質是向求診患者及家屬提供細致、耐心的服務,遇到各種矛盾時多些禮讓和克制,而不是動輒與他人拳腳相向。
由此可見,男子掌摑男童推倒老人,在于其道德修養的缺乏,更是法律意識的淡漠。該男子舉動不僅給對方孩子和老人帶來肉體和精神層面的傷害,也給自家留下了難以估量的后果。可以想想,如果該男子因此觸犯刑法入獄,其孩子的未來又將受到多大影響?看似“保護”孩子的舉動,最終卻害了孩子和家人,如此沉甸甸的教訓,也是給所有成年人所上的普法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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