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北京學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廣告合同糾紛案被告上法庭,北京聚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稱其拖欠近1682萬元直播費。最終,法院判決學而思公司給付聚擎公司394.13萬元。
企查查APP顯示,北京聚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與北京學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廣告合同糾紛一審判決書公布,文書顯示,聚擎公司辯稱,2006年4至6月,學而思公司委托聚擎公司為其品牌推廣以及直播賣課、渠道信息流投放,推廣總金額共計近1682萬元均由聚擎公司墊付,多次催告后,學而思公司仍未支付。
學而思公司辯稱,聚擎公司有義務每個月提供數據,成本分析,且前15天為測試階段,期間廣告消耗金額上限為50萬,到6月份就達到1600萬元,學而思公司認為聚擎公司存在惡意違約的行為。
法院認為,雙方簽定的《推廣合作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第一,雙方明知測試其內時間金額上限的情況下,聚擎公司戚某某的確認行為明顯已超出其職務代理的范圍,且超出50萬部分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第二,測試期后,合同為繼續履行狀態,故學而思應支付聚擎公司廣告費實際金額341.13萬元。
最終,法院判決學而思公司給付聚擎公司394.13萬元。
10月11日,記者撥打了學而思公司的電話,暫未接通,聚擎公司的電話處于關機狀態。
九派新聞記者 黃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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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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