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做法過激,但不做危害更大
10月14日晚間,新京報記者聯系到涉事中學的鄭校長。他表示,學校歷來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根據相關規定,進入校園的手機都會被銷毀,而且學生家長此前都簽過協議,“將手機帶入校園的行為屢禁不止,手機對小孩危害特別大,比如學生在寢室不睡覺玩手機等。”
鄭校長對上述這種現狀表示很無奈,“你說這種情況,管還是不管?雖然這樣做有些過激,但不做的話危害更大。”他舉例稱,此前有學生攜帶的手機被沒收,家人保證孩子以后不會再帶,但兩天后,手機再次被沒收,“還是這個小孩帶來的。”
“我不怕我們這成為負面(案例),但我希望能影響到其他學校,影響到家長”,鄭校長對新京報記者稱,希望有相關法律出臺,加強這方面的監管,“大人都控制不住地玩手機,何況孩子,有時候真需要一些強硬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鳳臺縣古城中學是由鳳臺縣人大代表、龍潭建筑公司總經理蔣春俊同志投資興建的一所全日制民辦中學,于2001年7月經市教委批準成立。
專家建議:可由教師統一存放管理
針對此事,今日(10月15日)下午,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學生過度使用手機,責任方也在家長,比如管教的缺失。但作為學校,應該采取教育的方式。
儲朝暉指出,為起到警告示范作用而當眾砸毀手機,這不是第一次,國內一些學校曾采取過類似方式,但從效果來看,并不理想。
儲朝暉說,學校采取這種處理方式處理問題,是一種“反教育”的表現,教育應該是教書育人,而不應該采用這種野蠻的方式,這樣會在學生群體中起到相反的教育結果。
他建議,教師可以將學生的手機收齊后,統一存放管理;或者“賦權”給學生,讓他們自主進行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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