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8月19日,據新聞晨報報道,近日,因不忍丈夫動不動就打罵自己,王女士向北京朝陽法院申請并獲得了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據王女士稱,丈夫李先生幾乎每天都以做飯時間晚了幾分鐘、做飯難吃等小事沖她大呼小叫,還時常找事辱罵她,有時甚至對她大打出手。
今年7月19日早7時,李先生因嫌王女士早飯做得不好吃,動手打了王女士的眼部、腹部,致使王女士眼睛受傷。醫院診斷證明顯示:王女士右眶腫痛,皮擦傷、軟組織損傷,右眼球鈍挫傷等。
王女士因懼怕丈夫從家里搬出,為保障自身安全,向朝陽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為什么不離婚呢?”面對法官的疑問,王女士說,“我老想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卻沒想到越弄越僵,我老大也跟我說不需要這樣的家。”
王女士說,丈夫有家暴傾向,還常對兩個孩子動手,并威脅要將王女士父母弄死。截至記者發稿,王女士已經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早在2021年,央視網就專門針對“家庭暴力”作出評論,家庭暴力與社會文化、習慣傳統、性別差異、執法尺度等諸多問題交織相伴,不僅是家庭內部的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更重要的是一個法律問題,因此成為最為引人關注的議題之一。
家庭暴力表面上看是通過毆打、捆綁、辱罵等手段殘害家庭成員的肢體暴力行為,實質上是通過暴力違法手段追求家庭權力的精神控制行為,對受害者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受害者往往因為顧及其他家庭成員感受、懼怕加害者對身邊親屬進行報復而無法逃離。加害者也往往通過道歉賣慘獲得原諒,繼續以“愛的名義”反復施加暴力而更加肆無忌憚。
家庭暴力不僅傷害家庭的和諧,也沖擊著社會的道德底線,觸碰了法律的紅線,必須加以制止。這不僅需要厘清法與情的邊界、廓清社會和家庭的邊界,揭開施暴違法者的罪惡“面具”,增強打擊家庭暴力的執法力度,讓更多受害者敢于勇敢站出來,不做“沉默的羔羊”,擺脫“不訴不理”的境遇,更需要全社會對糟粕文化和觀念說“不”,徹底根除家庭暴力滋生的土壤,讓法律成為解決家庭暴力問題的評判準繩和堅強后盾。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新聞晨報、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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