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二審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日18時許,該案首日庭審結束,法庭宣布休庭,8月19日上午繼續開庭審理。
(資料圖片)
庭上,勞榮枝強調自己48歲,從未整容,否認她和法子英是情侶關系。她認為自己是師范畢業,又是小學老師,是個“傻白甜”“挺誠實”。
勞榮枝還推翻了此前供述,否認犯故意殺人罪,并認為綁架、搶劫行為也是受法子英逼迫,她并未共謀,不是主犯,而是脅從犯。
據紅星新聞報道,勞榮枝說“如果讓我來主導,我根本不會實施這樣低智商的犯罪”。
當她提到她知道合肥案被害人殷某很瘦,沒錢,法子英太瘋狂不聽她的仍選殷某作案時,她說自己交朋友會選擇優秀的人,還說“如果讓我來選,我至少要找一個身家幾千萬元、上億的人”。
另據九派新聞視頻報道,在審理過程中,勞榮枝稱自己頭部凹陷,至今為止仍能感受到。并稱因曾經被家暴導致自己目前有人際交往障礙。
對于勞榮枝在庭審中的表現,參與旁聽的南昌案被害人熊某某的弟弟表示,“她像變了一個人,將此前許多口供都推翻了。”勞榮枝把事情都推到法子英身上,他認為勞榮枝是在騙人。
此外,據央視新聞報道,因勞榮枝的辯護人對一審判決合肥案中關于“殷某某寫給妻子的字條上有勞榮枝自行添加的字跡”這一認定有異議,認為不是勞榮枝所寫,合議庭請來兩名筆跡鑒定人出庭作證。
此前一審判決中認定,合肥案中法子英逼迫被害人殷某某寫給妻子的字條索要贖金時,字條上除了殷某某的字跡,還有勞榮枝自行添加上去的話。
兩名鑒定人當庭陳述,字條上“這件事千萬不要讓別人知道”“現在放下電話,晚15分鐘我就沒命了,他們一定會讓我死的比剛才那個人還慘”等內容系兩個人的筆跡。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紅星新聞、央視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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