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子5次漏掃碼獲利200元被刑拘”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
據@北京時間 消息,北京一名女子在超市自助結賬時,5次漏掃商品,比如買兩盒牛排只掃一盒,累計金額200余元。
(相關資料圖)
目前,這名女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評論區中,不少網友表示別因“小聰明”犯了“大糊涂”,還有網友提問:刑拘是不是嚴重了?
8月1日,@平安北京 發文稱,關于盜竊數額只有200元就被刑事拘留這件事,有很多網友表示不理解,那就簡單跟大家說一下:
200元,確實沒有達到刑事立案的數額標準,但是實際上問題就出在了【5次】上。女子5次漏掃碼行為,實際上是多次的盜竊行為。而2013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注意,這里面不僅提出了數額,還強調了次數、入戶行為、攜帶兇器行為,均是構成刑事立案的標準!關于盜竊的次數問題,過去的司法解釋將其明確為“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新司法解釋將其調整為“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
@平安北京 還表示,“從道德上講,是長輩們常說的那句話:今天偷根針,明天偷團線,后天就去偷錢包,再往后就可能搶銀行了……那句老話咋說來的:勿以惡小而為之!”
中國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因故意漏刷商品被抓的并非個例。
2022年4月,因貪“小便宜”,90后夫妻多次在盒馬鮮生超市購物自助結賬時故意漏刷商品,最終涉嫌盜竊罪被提起公訴。
4月25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此案,分別判處夫妻二人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另據江蘇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消息,方某先后4次在超市自助結賬時故意漏刷商品逃單,商品價值累計1000余元。經如皋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方某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自助結賬并非監管盲區,
勿以惡小而為之!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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