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甘肅省鎮原縣人民檢察院公布了一則起訴書,男子因氣憤妻子患病、經常離家出走、孩子無人照顧,企圖將其和自己燒死,此前還欲燒死岳父一家,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1】怨恨岳父隱瞞妻子精神病史,男子欲燒死自己和岳父一家
起訴書顯示,被告人田某某,男,1978年出生,漢族,小學文化,系農民。
(資料圖)
經查,田某某妻子孫某甲于2020年9月25日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不伴有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發作,病發時經常離家出走。
2022年10月10日6時許,田某某叮囑孫某甲在家照顧孩子后外出干活,16時許得知孫某甲又離家出走,自己尋找未果。
18時許,田某某回家后發現孫某甲仍未回家,便給其岳父孫某乙打電話詢問妻子去向,二人發生爭吵,田某某心生怨恨,想起岳父在其結婚時隱瞞了孫某甲的精神病史,心里更加氣憤,便產生了將其和岳父一家人燒死的想法。
隨后,田某某從自家摩托車油箱內流放汽油約500ml灌入一空透明塑料白酒壺內,將該裝有汽油的白酒壺放在自家電動車坐墊下的儲物箱內,拉載兩個女兒前往岳父家。
途中,田某某再次給岳父打電話,通話中因岳父不承認曾答應幫其照看孩子一事,二人再次發生爭吵,田某某揚言要燒死自己和岳父全家,并電話委托朋友安某某照顧孩子。后被趕來的安某某、劉某某阻止,行兇未果。
【2】氣憤妻子患病、經常離家出走、孩子無人照顧,男子試圖燒死自己和妻子
同年10月12日17時許,村長韓某某在某村村道看見孫某甲后電話告知田某某,田某某讓王某甲駕駛電動車拉載他前去尋找孫某甲。后田某某在某村村道王某乙家玉米地一柴堆下發現孫某甲,便踢開玉米桿,致使孫某甲頭部被玉米桿劃傷,田某某在孫某甲大腿、臀部踢了四、五腳,臉部打了三巴掌。
想起孫某甲患病、經常離家出走、孩子無人照顧,其心里氣憤,揚言要將孫某甲和自己燒死,接著在電動車儲物箱內拿出10月10日行兇時準備的汽油,將汽油倒在孫某甲和自己身上,尋找打火機時被在場的王某甲阻止,再次行兇未果。
2022年10月15日,孫某甲在鎮原縣新城鎮衛生院縫合治療,診斷為頭皮輕度裂傷。案發后,經鎮原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孫某甲所受損傷屬輕微傷。
2023年1月13日,經鑒定,該白酒壺內含有汽油殘留物成分。
案發后,被害人孫某甲表示自愿諒解田某某。
檢方認為,田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田某某系犯罪未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田某某自愿認罪認罰,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可以從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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