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4月27日,西藏自治區紀委通報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日喀則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劉虎山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違規占用周轉房問題。
2013年至2021年,劉虎山多次收受禮品、禮金折合共計81.126萬元;2014年至2021年,劉虎山及其親友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先后前往湖南、海南、四川等地旅游,產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2.79萬元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2012年至2014年,劉虎山在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日喀則市工作期間,仍違規占用原工作單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周轉房。
通報還提到,劉虎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這是他首次被披露已被“雙開”。
劉虎山于2022年4月被查。今年2月,其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公開履歷顯示,劉虎山1967年7月出生,湖南湘潭人,一直在西藏工作,曾任自治區拉薩電業局局長助理,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發展部主任科員,自治區巴松措青少年活動營地主任,中國青年旅行社西藏分社總經理,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計劃財務裝備管理處處長、副院長,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區政府駐成都辦事處副主任等職。
2014年,其調任日喀則市委副書記,2015年任市長,2021年履新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機關黨組書記,直至2022年4月被免職,而后主動投案。
九派新聞記者 李楊
頭條 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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