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江西豫章書院案的4名被告人吳軍豹、任偉強、張順、屈文寬在4月25日出版的江西《新法治報》第06版刊登了致歉聲明,向受害學生及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相關資料圖)
針對這份道歉聲明,一位曾經在豫章書院生活過的受害人表示,豫章書院沒有任何實質性補償,因此道歉就“沒有誠意”,她希望豫章書院對整個事件道歉。另一位受害人表示,能從困境中走出十分不易。
【1】受害人:走出困境十分不易,希望豫章書院對整件事道歉
4名被告人在致歉聲明中稱,他們由于法律意識淡薄,在南昌市青山湖區豫章書院修身教育專修學校辦學過程中,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錯誤教學方式,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益,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當天,九派新聞記者聯系了曾在豫章書院生活過的被害人,小蓓(化名)認為沒有任何實質性補償的道歉就沒有誠意,他要的是被告四人對于豫章書院整件事情道歉。小李表示,回憶很揪心,曾經有過想不開,走出來十分不易,有的人到現在都沒走出來。
此前,在2023年3月31日的庭審中,法庭組織控辯雙方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吳軍豹、任偉強、張順、屈文寬、陳賓等5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進行了最后陳述。記者了解到,案件將于4月28日下午在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法院第二次開庭,小蓓將去往庭審現場。
“我當時曝光書院內一些情況的初衷,是想讓這學校關門,讓大家注意到類似學校,希望家長不要再被他們的招生手段欺騙,后續的起訴沒再參與。”4月25日,被害人之一的小李向記者表示,她對結果比較滿意,等到了公開道歉的結果,但不會去關注太多后續,實在不想回憶太多。
小李說,當她從豫章書院出來,整個人就陷入抑郁,甚至會想不開,半夜莫名其妙地哭,經常把枕頭哭濕。
雖然家長當時去過書院提前考察,但宣講的內容和實際情況完全不一樣,“老師向家長強調學習國學,用愛感化,但沒說會打人”。
“雖然現在已經走出來,不過偶然回憶起豫章書院的日子還是很揪心。”小李說,她離開后,生活逐漸回歸正軌,但她認為,“走出來真的不容易,有的人到現在還沒走出來,感覺自己還算幸運。”
另一被害人小蓓公開回應,“感謝法院在促成對方公開道歉這件事上的努力。”她說,受害人群體的主要訴求是要求吳軍豹等人被禁止從業,要求他公開道歉,并給予受害人賠償。
“我們希望的道歉,是他們對于豫章書院整件事情道歉,而不是僅僅針對法院起訴罪名非法拘禁的道歉。”小蓓認為,如果對方的道歉只是針對非法拘禁這種侵犯人身自由的行為,那他們這些受害人就沒有必要撤回自己訴訟請求。
她認為,該道歉喪失了公開登報的意義。“合理的退還學費的訴求都不同意,也沒有任何實質性補償的道歉是沒有誠意的。”
【2】案件被指定異地管轄,被害人要求返還學費、賠償醫療費等
公開資料顯示,“豫章書院”全稱是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豫章書院修身教育專修學校,2013年5月由吳軍豹創立。
據公開報道,該校打著“通過國學改造網癮叛逆青少年”的幌子,以“戒網癮”之名,開始大規模招生。2017年10月,媒體曝光“豫章書院”存在對學生嚴重體罰、囚禁、暴力訓練等諸多問題,涉嫌非法拘禁學生。
同年10月30日,南昌市青山湖區多部門聯合調查后回應,網帖反映的問題部分存在,該校確實有罰站、打戒尺、打竹戒鞭等行為和相關制度。隨后,“豫章書院”被當地主管部門注銷辦學資格。
事件持續發酵期間,多名學生向警方報警。2019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檢察院對吳軍豹等5人批準逮捕,并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訴。
此案于2020年4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豫章書院案”。同年7月3日,南昌市青山湖區豫章書院修身教育專修學校非法拘禁案第二次開庭審理,庭審持續四個多小時。
根據法院之前查明的事實,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間,吳軍豹(該校理事長)、任偉強(該校校長、法定代表人)等人違反辦學許可規定,對該校學生施行有關心理治療、精神障礙治療活動的“森田療法”,在校內設立“煩悶解脫室”(亦稱“齋戒室”“靜心室”),將學生帶入其中進行禁閉并安排人員專門看管,非法剝奪學生的人身自由。
“煩悶解脫室”由任偉強負責安排看管人員值班,張順(該校安全處主任)負責落實值班安排和管理看管人員,屈文寬(該校教官)、陳賓(該校教師)參與輪班值守看管。
其間,先后分別禁閉12名被害人。其中的11人當時均系未成年人,每次禁閉時間3-10日不等。上述12名被害人至豫章書院就讀,均經其家長同意。
2020年7月,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一審認定5名被告人均構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吳軍豹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被告人任偉強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被告人張順、屈文寬分別被判刑一年十個月、十一個月;被告人陳賓犯非法拘禁罪,免于刑事處罰。
案件審理中,被害人向吳軍豹、任偉強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吳軍豹、任偉強公開道歉、返還學費、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及精神損失費等。
2020年12月30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裁定,認定“原判事實不清”,將此案發回南昌市青山湖區法院重新審判。2021年2月,江西高院指定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異地管轄此案。
九派新聞記者 歐俏妤
編輯 曾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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