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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駕車上班途中,前面一輛面包車車窗內突然飛出一只早餐盒,拋落到路邊。近日,一位市民在武漢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現場抓拍到了車窗拋物這一不文明現象,卻不知應該如何舉報。網上舉報車窗拋物被不予認定
涉事面包車被拍下。市民從先生稱,3月21日早上7點多鐘,自己駕車上班行至湯遜湖北路與江夏大道交叉口時,前面一輛灰色面包車變道后停下,其右側車窗有人拋出來一只空早餐盒,掉落在路邊,這一幕剛好被從先生車載視頻拍了下來。從先生表示,向車外拋物既不安全,也影響城市市容。隨后,從先生將視頻及截圖調取出來,專門上傳到武漢城市留言板上,希望相關部門進行查處。當天上午,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街專項執法中隊工作人員接到反映后到達現場,稱現場垃圾已清理干凈,無暴露垃圾情況。工作人員又與從先生取得聯系,告知其對車窗拋物行為,可以將違法地址、違法車牌號、違法時間等相關證據提交交管部門,由交管部門依法對該行為進行處罰。從先生又通過武漢交警微信公眾號違法隨手拍功能,上傳了該車窗拋物視頻,沒想到等到的結果是交警部門不予認定。對此,眾先生很疑惑,他想知道,車窗拋物該誰管?交管部門解釋:車窗拋物不在隨手拍采納范圍舉報車窗拋物有兩個途徑
“武漢城管隨手拍”微信小程序。網上舉報車窗拋物為何被不予認定?針對從先生的疑問,東湖高新區交通大隊表示,根據隨手拍要求,拍攝視頻或圖片需能清晰記錄違法車輛號牌、外觀及違法事實。經核實,從先生提供的證據為車窗拋物,不在隨手拍的采納范圍內,因此不予采納。原來,武漢交警微信公眾號隨手拍功能中的“違法行為”包括違法停車、行駛中違法及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沒有“車窗拋物”這一選項。東湖高新區交通大隊工作人員表示,車窗拋物是交管部門重點整治對象,市民可通過122交警報警服務平臺,向交管部門直接提供相關視頻,在核實證據屬實的情況下,交管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聯系車主依法接受處罰。同時,交管部門還將繼續加強路面巡邏管控,針對違章車輛進行現場處罰。按照東湖高新區交通大隊的要求,從先生又將車窗拋物視頻傳到了其指定的郵箱,等候交管部門的審核處置。長江日報記者了解到,舉報車窗拋物,除了直接向交管部門提供圖片、視頻等證據外,市民還可以通過“武漢城管隨手拍”舉報平臺,舉報車窗拋物等不文明行為。2018年8月,“武漢城管隨手拍”微信小程序正式開通,成為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重要平臺。市民可通過文字描述、拍照上傳等方式,在該平臺反映城市環境問題。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接到市民關于車窗拋物的舉報材料后,城管部門將聯手交管部門,對涉事車輛及司機進行追查及處罰。涉事車輛已找到交管部門對司機進行了批評教育4月12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東湖高新區交通大隊了解到,根據從先生提供的視頻內容,該大隊已經找到了涉事面包車及司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東湖高新區交通大隊工作人員表示,根據調查,面包車上拋出的早餐盒系車上后排乘客所為,該大隊對司機進行了批評教育,該司機表示不會再發生此類不文明行為。交管部門提醒,對于車窗拋物,司機有承擔對乘客進行提醒、勸阻的責任和義務,共同維護市容環境及行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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