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盧剛(化名)拿回了10萬元買房定金。此前的十幾天里,他為了這件事沒睡過一個整覺。
(相關資料圖)
他在天津津南區購置了一套房屋用作養老,簽約后發現事情不太對勁。簽約地點不是售樓部,而是在一間茶樓;定金轉到個人賬戶;合同上的乙方公司不是工程方;他打聽了同小區其他業主的購房價格,比自己的低不少。
妻子精神瀕臨崩潰,和他算賬,“我一個月賺1000元,要八九年才能賺10萬元,這下十年工作白干了。”
盧剛報了警,得知簽合同時自稱售樓部銷售的人并不是其員工,合同上自稱工程方子公司的乙方,也與之沒有任何關系。
在派出所協商時,乙方代表卜某表示,售賣這套房子的權力是工程方內部工作人員在飯桌上口頭和他承諾的,并不是非法售賣,程序也不存在問題。
涉事工程方告訴九派新聞記者,不認識卜某,也沒聽說過所謂的子公司。“這間房屋是我們裝修好用作自己公司辦公室的,從來沒有售賣的打算。”
九派新聞多次聯系涉事地產開發商及卜某,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盧剛簽訂的獨家委托代理協議。 圖/受訪者提供
【1】老人看房當日在茶樓簽約,定金轉至個人賬戶
60歲的盧剛準備購置一套房屋用作養老。3月22日,他和妻子商量后,獨自前往售樓處了解情況。
3天后,一位自稱是售樓處房屋中介的人給盧剛打來電話,說有一套房子現在價格特別低,從218萬元降到了198萬元,約他前去看房。
盧剛到看房地后,現場來了兩名中介,又叫來自稱是該樓盤銷售的鐘某,帶著房屋鑰匙來開門。
看完房,中介約他去售樓處繼續談,后改口去自己的公司,之后又改成一間茶樓,還叫來了自稱工程方的卜某。
盧剛本沒有當日簽約的意向,后續回想起來,覺得自己被中介說得暈暈乎乎的,當場就交了10萬元定金。其中,2萬元轉到了卜某的個人微信上,8萬元轉到了卜某提供的一個個人賬戶中,收款人名為劉某。
盧剛的10萬元付款記錄。 圖/受訪者提供
一出茶樓,盧剛被風吹了個激靈,他隱隱覺得有些不對勁,提出要卜某的身份證拍照。卜某沒有理會離開了,兩名中介攔著盧剛,告訴他之后會把卜某身份證照片發給他。
盧剛簽約的這套房子,面積76.4平方米,總價198萬元,約2.6萬元每平方米。他詢問了同小區其他人購房的價格,一戶為2.3萬元每平方米;另一戶和他總價差不多,面積為100平方米左右。
他立刻給在北京工作的女兒打電話,女兒和女婿認為他可能是被“騙”了。再聯系中介時,中介一直推脫,不提供卜某的電話。
在盧剛的女婿王鵬(化名)看來,岳父年齡偏大,又只有初中文化,法律意識淡薄,在四個人的前后“圍攻”下,很容易就會忽略一些顯而易見的問題。
當日,盧剛從看房至簽約都沒有踏入售樓部,也未核實鐘某是不是售樓部的工作人員。王鵬分析,先后更換三個地點而不是一開始就約在茶樓談,是為了防止岳父起疑心,執意去售樓部協商。
后來,售樓部的工作人員告訴王鵬,這套房子售樓部無權售賣,已經抵押給了工程方,抵押價是178萬元,比盧剛簽約的價格少了20萬元。
【2】售樓部和工程方均否認與簽約合同的乙方公司有關
多次聯系中介無果,王鵬分別聯系了住建局、市場監管局說明此事,同時撥打12315及12345反映情況。
住建局給王鵬的反饋是,這間房屋確實抵押給工程方了,并且是抵押給了兩個公司的工程方,正在要求開發商出具一個書面報告。
武清區徐官屯市場監管所于4月10日的結案反饋表示,該公司登記的經營場所沒有辦公處與工作人員,且被投訴人失聯,該局已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經警方查詢,主體公司遷移至天津市和平區某辦公大廈,目前還未向市場監管局報備。
武清區徐官屯市場監管所的結案反饋。 圖/受訪者提供
4月9日,王鵬和妻子趁著周末趕回天津,陪同盧剛在售樓處報警。
卜某曾告訴盧剛,合同上的乙方“萬策”公司,是自己所在工程單位的子公司。
售樓處經理對王鵬表示,他們查詢得知,房屋產權確實是工程方的,但與萬策公司沒有關系。地產開發商負責人則表示,公司查詢沒有鐘某這名員工。工程方公司負責人也否認了此事,表示公司與萬策和卜某沒有任何關系,也沒有任何授權。
警方聯系卜某,其表示,自己去了外地,將于4月12日返回天津。警方通知盧剛一家與卜某于當日前往派出所進行調解。
報警前,盧剛試著給卜某微信打了電話,并未接通。當晚,他收到卜某微信,“3月25日簽訂《獨家委托代理協議》,因您個人原因,小動作不斷,已經單方面違約,協議不具備履行條件,我方按照約定扣除您所繳納定金不予退還。”
卜某給盧剛發送解除協議并扣除定金的通知。 圖/受訪者提供
【3】律師:部分房產中介機構不夠規范,涉嫌存在違法違規銷售行為
事發后的十幾天里,盧剛沒睡過一個整覺,眼睛里布滿了紅血絲。
妻子的精神更是瀕臨崩潰。她偶爾會在家里自言自語,自責的同時,也罵盧剛。她和盧剛“算賬”:我一個月賺1000元,要八九年才能賺10萬元,這下十年工作白干了。
4月11日,卜某給盧剛打電話,希望能夠協商解決。溝通過程中,盧剛指出,卜某沒有售賣這套房子的權力。卜某則表示,“房子在那,總價在那,是你自己不要了”,自己從未說過是工程方的人。
盧剛提出,退回10萬元定金之外,為了這件事,女兒女婿往返北京天津,誤工費、精神損失費都需要賠償。卜某則表示,是盧剛毀約在先,房子本身沒有問題,退定金是最大的讓步。雙方協商未果。
次日上午,盧剛一家與卜某在派出所協商結束,定金原路返還,雙方簽署諒解協議。
現場,卜某表示,售賣這套房子的權力是工程方內部工作人員在飯桌上口頭和他承諾的。
九派新聞記者就此事聯系涉事工程方,其表示不認識卜某,也沒聽說過所謂的子公司“萬策”。“這間房屋是我們裝修好用作自己公司辦公室的,從來沒有售賣的打算。”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認為,部分房產中介機構不夠規范,涉嫌存在違法違規銷售行為,不僅會損害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甚至會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影響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對于企業而言,應當恪守法律底線,依法合規經營。對于消費者來說,需提升甄別能力,以免造成財產損失。
此外,證據是維權的關鍵,建議消費者注意留存相關證據,發生消費糾紛時,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依法進行維權。
九派新聞記者 王怡然
編輯 任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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