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門頭溝法院線上召開“助力園區企業發展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總結門頭溝法院駐中關村科技園門頭溝園“法官聯絡室”成立一周年工作情況,發布《中關村科技園門頭溝園企業2021年涉訴情況大數據分析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和5起典型案例。
據門頭溝法院黃鋒副院長介紹,法官聯絡室成立一年以來,不斷拓思路、出實招,創新推出“貼合式”“訂單式”“一站式”“共享式”四位一體的特色工作機制,為園區企業提供常態化、精準化、便捷化、動態化的司法服務。服務對象覆蓋園區重點納稅及高精尖企業100余家,涉及文旅體驗、科創智能、醫藥健康三大產業。一年來,法官在園區駐點辦公時長達64個工作日,接待企業咨詢300余起,惠及企業200余家。同時,法官聯絡室還定期以涉訴情況通報形式與園區管委會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聯合行政機關,突出訴源治理,合力化解矛盾糾紛,為園區企業紓困解難。
《報告》顯示,2021年,門頭溝法院審理涉園區企業案件共419件,占所有涉企案件的10.35%,主要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等。上述案件中,商事案件占比54.42%,民事案件占比44.39%,行政案件占比1.19%。該類案件呈現以下新趨勢:企業設立規范性不足導致股東出資類糾紛增多;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導致公司治理類案件增多;因對交易對手資信調查不充分導致合同糾紛增多;因融資困難、資金緊張引發連鎖反應導致的矛盾糾紛增多。
針對上述情況,《報告》圍繞企業設立、內部治理、對外交易、解散清算四個方面發布5起典型案例,通過真實案例,對園區企業經營作出法律風險防控提示和建議:在規范企業設立方面,應規范履行出資義務和手續,合理確定注冊資本;在企業內部治理方面,應合理制定公司章程,嚴格遵守財務制度,避免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尊重股東的知情權、表決權、利潤分配權等合法權利;在合同簽訂方面,應事前詳盡調查交易對手的資信,通過協商明確合同關鍵要件,明確約定訴訟管轄地和送達條款,保留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證據;當公司出現解散事由時,應當按照法律規及時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妥善處理公司債權債務。
【來源: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_法院新聞】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6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
頭條 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