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京市浦口區老山腳下張先生的茶園又一次遇到野豬的毀壞。不過,這次張先生不用愁了。根據浦口區為全區居民購買的野生動物肇事保險合同約定,張先生的損失將很快得到賠付。
近年來,隨著生態環境的改善和野生動物保護力度的加大,野生動物頻頻闖入人們的生活。2021年,野生亞洲象群從西雙版納保護區出走,一路受到廣泛關注;東北虎“完達山1號”進村傷人,同樣引發全國圍觀。而在更多地區,包括人口稠密的東部低山丘嶺地區,以野豬為代表的野生動物,到農田、村莊甚至城市近郊覓食的事件屢見不鮮,損壞農作物、傷害家畜、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面對野生動物的出沒,悄然避讓,不驅趕、不圍獵,體現出人們的生態保護意識。與此對應的是,當農民辛苦種植的作物、財產遭到損害,或人身受到傷害時,就應當獲得補償。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有些地方法規對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也作了相應規定。
法律雖然規定野生動物造成損失的政府補償義務,但沒有具體規定由哪一級政府補償、哪個部門承辦。往往事情發生后,各級政府及各政府部門互相推脫,受損群眾最終得不到合理補償。有的地方法規雖然規定了由縣級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承辦,由所在地縣級政府給予補償,但由于存在操作障礙,也往往難以兌現。政府財政支出需提前作出年度預算,然而野生動物致害損失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難以作出準確預判。政府有關部門無專業團隊,調查、取證、定損存在難度。由地方政府進行補償時,相關部門既是調查、取證、定損人,又是補償責任人,集裁判員與運動員于一身,不利于達成補償的公平性。
實踐證明,構建野生動物致害政府救助商業保險機制,實現由政府補償向商業賠償的轉變,能有效破解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的難題。政府購買商業保險,打通了法律法規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地破解了以前政府實施補償過程中的資金預算障礙、專業人員缺乏、補償過程難以監督等諸多難題,實現生態保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有機統一。
賀震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野豬闖入茶園搞破壞 誰來賠償損失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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