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4月8日消息 (記者 吳岳文) 文昌市政府8日發布通告稱,為保障近期文昌市空域的安全,文昌市決定在2022年4月8日—4月15日期間加強空域管理。
自2022年4月8日0時起至4月15日0時止,在文昌市空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禁止使用系留氣球等懸掛裝置,禁止燃放孔明燈。
涉及輕小無人機、滑翔傘、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單位,要加強對該類器材的監控,嚴格落實禁飛規定。
文昌各鎮(場)及市公安、旅游文化、市場監管、氣象、海關、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日常檢查,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對違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處理。
【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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