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新聞網報道,全國政協委員、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主任謝文敏近日受訪時表示,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是現代化國家的國情需要,也是保證少部分人群正常生活的必要舉措。
圖片來源:中國新聞網
(資料圖片)
謝文敏表示:“生育登記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在互聯網上直接登記,登記的時候只應該提供身份證,而不應該提供結婚證,是否結婚。全國有很多優秀的女性,她足以不在婚姻捆綁的情況下,她可以通過生育輔助技術,來完成她做母親的這樣一個愿望,那么是不是她也應當享受優惠政策呢。”
謝文敏稱,法律主動照顧這部分少數人群,是我國法治溫度的體現。
謝文敏在調研和律師執業中還發現,一些非婚生子女面臨落戶難、上學難、參加高考難、就業難等問題。在她看來,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也是統一管理非婚生子女,讓特殊群體在法治的環境里正常生活,避免成為“法外之民”,引發治安問題的必要舉措。
“我并不是說我倡導,全國有很多的非婚生子女的出生,我只是覺得已經出生了的非婚生子女,他在我們民法上,他就具有公民的這樣一個身份,非婚生子女他本身,不應該打上一個額外的標簽。”謝文敏說道。
謝文敏呼吁,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應該予以施行且完善相關制度。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戶、托幼、上學、就業等相關權益保護,逐步向未婚女性生育開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同時,她呼吁基層組織社區、街道、學校積極介入非婚生子女家庭,給予幫扶保護,做好引導教育,不讓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視與傷害。
另據紅星新聞報道,針對“呼吁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是在變相鼓勵非婚生育”的質疑,謝文敏表示,自己呼吁的其實是一種權利的平等。隨著婦女經濟、社會地位的提高,不乏有女性不愿意結婚而是通過輔助生殖技術來生育。
“女性有生育上的自主權,那么同樣作為國家公民,已婚婦女生育時能享受的政策待遇,未婚有生育意愿的女性也應當享受。”她表示,提案的宗旨是期望平等地維護女性權益,為有生育意愿的未婚女性做政策上的托底,并非提倡非婚生育。
“將是否生育的決定權真正還給女性自身包括未婚女性,由她們自己來決定到底是采取與男性結婚的形式生育子女,還是在繼續保持自己獨身的狀態下繁衍后代,是文明的進步。”謝文敏在提案中這樣寫道。
此外,有網友認為,這樣會導致男性出軌后的非婚生子搶奪繼承權、搶占已婚女性的財產。
對此,謝文敏表示,網友的理解和提案目的偏差過大。她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21年,她就寫過有關非婚生子女的落戶難題及權益保護的提案。《民法典》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她表示,每一個孩子都有平等的權利。若是非婚生子女得不到合法地位,成為“法外之民”,游走在社會邊緣,不能正常就學、就業,最后增加的是全社會的負擔。
提案中也建議,基層組織社區、街道、學校應該積極地介入非婚生子女家庭,給予幫扶保護,做好引導教育,不讓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視與傷害。
“我希望提案能引起高層的關注,并針對提案中的問題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調研,聯合多個部門召開會議討論,最后爭取把它落實推進。”謝文敏說。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中國新聞網、紅星新聞】
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郵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2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
頭條 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