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推出“六項措施”優化消防執法營商環境
為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優化升級“一號改革工程”,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響 “江西辦事不用求人、江西辦事依法依規、江西辦事便捷高效、江西辦事暖心爽心”營商環境品牌,日前,省消防救援總隊發布優化消防執法營商環境“六項措施”。
據悉,我省將進一步壓縮消防審批時限,選擇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在受理窗口提出申請的,當場作出決定;在線上提出申請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結。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辦理時限由法定的13個工作日縮減為5個工作日。在線上申請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的,辦理時限由法定的20個工作日縮減為1個工作日。
在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我省消防救援部門將根據申請人需要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全過程幫辦。同時,根據申請人需要及時提供技術指導服務,進一步強化指導培訓服務。我省還將推行輕微免罰和“首違不罰”,對違法行為輕微并當場改正完畢,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口頭責令改正,不予行政處罰;兩年內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對當事人進行行政告誡,不予行政處罰。
對承諾不符的行為,我省消防救援部門將審慎處罰。公眾聚集場所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消防安全許可,經核查發現與承諾內容不符但無故意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審慎實施處罰;對場所一直未投入使用、營業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可以免予罰款處罰;對場所面積一千平方米以下,主動停業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可以免予罰款處罰。此外,省消防救援總隊將在法律文書郵寄送達、電子送達的基礎上,根據當事人需要提供紙質文書主城區上門送達。(記者 賴海榮)
【來源:南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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