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分層管理制度優化,創新層進層機會由一年1次改為一年6次。
全國股轉公司3月4日晚間發布了修訂后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管理辦法》及配套業務指南,相關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新規包括優化進層財務條件、調整非財務條件、優化進層頻次等方面,重點涉及:全年共設6次創新層進層安排;取消合格投資者不少于50人的規定;適當降低凈資產收益率要求;增設對財務報告不保真、重大違法違規等“問題公司”的降層情形等。
與此同時,全國股轉公司當天發布了2022年創新層進層實施工作安排,全國股轉公司年內共擬實施4次創新層進層實施工作,分別以3月31日、4月29日、5月31日和8月31日為進層啟動日。
對于《分層管理辦法》修訂背景,股轉公司表示,為統籌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與北交所的制度銜接和有機聯動,構建全鏈條服務中小企業的市場體系。
較今年1月的征求意見稿,正式稿作出三點修訂:一是細化研發條件中發行融資的計算時點和認購方式。二是明確掛牌同時進入創新層公司發行市值的計算依據。三是優化層級進入和調整的流程安排。
聚焦此次《分層管理辦法》和業務指南的主要內容,一是進層條件方面,適配新增研發進層標準,明確研發支出的專項信息披露要求。二是進層頻次方面,匹配每年6次的進層安排,明確以每次進層啟動日作為相關數據基準日。三是進層流程方面,針對進層前涉及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事項的監管要求,嵌入核查與整改安排,明確“先整改、后進層”。四是降層流程方面,不再區分即時降層和定期降層,統一歸并為降層情形認定即啟動調整程序。
股轉公司表示,市場分層是新三板市場的特色制度安排,優化分層管理制度是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舉措。本次優化分層管理制度,有利于充分發揮創新層承上啟下的樞紐作用,進一步強化創新層作為北交所上市“后備軍”、規范培育“訓練營”和市場生態“穩定器”的層級定位,為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奠定堅實的制度基礎。
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將通過安排專人對接、開展業務培訓等方式,加大服務力度,積極落實新規要求,統籌做好分層調整各項工作,保障2022年市場分層工作順利完成。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4
頭條 22-03-03
頭條 22-03-03
頭條 22-03-03
頭條 22-03-03
頭條 22-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