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金華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實施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鼓勵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降低住房交易稅費等七條措施,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優化住宅限售政策方面,措施提到,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6月9日期間在金華市區范圍內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自2023年8月16日不再執行限售限制政策。
而按照金華于2021年8月2日深夜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凡在金華市區(婺城區、金義新區<金東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全域)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資料圖片)
2022年5月,金華住房限售政策微調,金華市區的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調整為:自5月5日之后購買的新建商品房自合同備案之日起滿三年后可上市交易。
據金華市房地產服務中心市場科工作人員介紹,2022年6月9日之后,金華市區購買新房、二手房已不再執行限售政策。據悉,在此之前網簽的房源,此前暫按老辦法執行。
在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方面,此次措施提及,調整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額度,首套房從現行的職工單方40萬元、夫妻雙方80萬元,調整為職工單方50萬元、夫妻雙方100萬元;二套房從現行的職工單方25萬元、夫妻雙方50萬元,調整為職工單方30萬元、夫妻雙方60萬元。
加快推進城市有機更新方面,對城市有機更新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鼓勵通過購買商品房、發放房票等方式進行安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原則上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征收價值的5%給予獎勵;集體土地征收,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原則上不低于貨幣化回購安置價值的10%給予獎勵。房票使用期限可由縣(市、區)自行確定。
措施還提出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落實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結合評估情況及時調整新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降低住房交易稅費方面,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方面,推行二手房房源認證制度,規范網絡平臺房源發布和經紀機構居間服務行為。自2023年8月16日起,在全市實行存量房資金監管,推行二手房跨行“帶押過戶”,簡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保障資金安全。
措施提出,提升商品住宅品質,加大低容積率、優質區塊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對已出讓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可正向優化戶型結構一次。實施《金華市新建住宅品質提升設計指引》,進一步提升住宅品質,營造更加舒適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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