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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安徽發布”官方微信獲悉,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近日發布《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通知提出,繳存職工購買合肥市(含四縣一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額。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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