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于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通過立法對租賃亂象“亮劍”,明確禁止“群租”,加強對“二房東”的監管。
2月7日,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獲悉,針對新法重點關注問題,該院民事審判庭法官董琪華作出6點解讀。
什么是群租?具體包含哪些情形?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群租”是指將原有的房屋格局進行違法分割出租,從而牟利的行為。滿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認定為“群租”。
1. 將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2. 將原始設計為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供人員居住;
3. 出租房間的人均居住面積低于5平方米;
4. 每個出租房間的居住人數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的除外)。
斷水斷電就能趕走承租人嗎?
住房租賃本質上鼓勵租賃當事人建立長期合法、有序的長期住房租賃合同,建立穩定的租賃關系,并明確出租人、承租人作為合同的權利義務人應當遵守各自的行為規范以促進租賃關系的履行,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對此,《條例》特別規定,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以及其他故意降低服務標準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脅等非法方式,強迫承租人變更、解除住房租賃合同,提前收回租賃住房,從而保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房屋的合法權利。
黑心“二房東”如何杜絕?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的轉租房達到規定數量,需依法辦理登記。由此,加強對租賃市場中“二房東”的人員登記管理,以便倒查追溯,追本溯源,以保障租客的權益。另外,此次立法創設性地提出“住房租賃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條例》中明確,住房租賃企業承租個人住房從事轉租業務的“二房東”收取的相關租金要納入監管專用賬戶,同時,《條例》還明確了法律責任:如果二房東企業未按規定開立交易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最高將被處罰款20萬元。通過設立監管專用賬戶專款專用的法治途徑方式遏制存在的金融風險,從而建立更為健全、安全、科學的租賃市場環境。
對于網絡房源市場 “掛羊頭賣狗肉”的虛假信息如何從源頭上規范?
《條例》規范了通過網絡信息平臺發布房源信息的行為,明確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發布虛假房源信息。網絡信息平臺經營者應當對信息發布者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核實房屋權屬證明和基本狀況,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信息發布者提供虛假材料、發布虛假信息的,應當及時采取刪除、屏蔽相關信息等必要措施,對兩年內因違法發布房源信息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或者在停業整頓期間的信息發布者,由網絡信息平臺經營者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內限制其發布房源信息的措施。
房屋租賃價格突飛猛漲如何干預?
租金作為房屋租賃關系中的重要因素,關系到承租人的切身權益。如何保障房屋租賃市場的租金平穩,減少租金短時間內的波動成為穩定房屋租賃市場的關鍵因素。《條例》體現了適時調控介入的理念,明確建立住房租賃價格監測機制,當“住房租金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時,可以依法采取漲價申報、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漲幅等價格干預措施,穩定租金水平”。
如何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特定群體的住房條件困難問題?
《條例》對此設立專章予以規范:一是確立目標定位,明確本市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原則,擴大供需適配、租期穩定、租金優惠、公共服務配套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發揮保障性租賃住房在租賃市場中的示范引領作用;二是加強規劃布局,明確編制專項規劃,要求在租賃需求集中、生產生活便利、交通便捷的區域予以重點布局;三是根據保障性租賃住房特點,明確相應的建設和管理要求,并對租金、租期等作出了專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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