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落實鄭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和鄭州市2022年度第三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的通告。通告顯示,鄭州此次征收土地合計51.2903公頃(折合約769.35畝)。
其中,鄭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25.7079公頃,征收土地用途為中小學用地、醫院用地、加油加氣站用地、住宅用地、道路用地;鄭州市2022年度第三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25.5824公頃,征收土地用途為特殊用地。
鄭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位置
1.林蔭南路(康佳路—宜華環路)。
2.景東路(萍湖路—鄭少高速輔道)。
3.景東二路(萍湖路—林蔭南路)。
4.潯江西路南、大學南路東。
5.中秋路東、曉秋路南。
6.夏風街東、芒種街南、夏至路西。
7.萬杰路東、航海西路南輔道北。
8.萬杰路東、漢正路北。
9.凱旋路東、航海西路北輔道北。
10.凱旋路東、航海西路北。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積
1.二七區侯寨鄉:南崗劉村10.9740公頃、侯寨社區0.4293公頃、盆劉村2.1121公頃、張李垌村4.1062公頃、八卦廟社區3.3305公頃;
2.二七區馬寨鎮:劉胡垌村4.0131公頃、水磨社區0.4404公頃、張寨村0.3023公頃。
鄭州市2022年度第三批鄉鎮建設征收土地位置
二七區侯寨鄉袁河社區、全垌社區、馬寨鎮水磨社區。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積
1.二七區侯寨鄉:袁河社區23.2521公頃、全垌社區2.2617公頃。
2.二七區馬寨鎮:水磨社區0.0686公頃。
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規定執行;社會保障費用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鄭政文〔2020〕25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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