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襄汾重大坍塌事故敲響農村自建房安全警鐘。國務院安委會要求,推動全面排查違建房屋風險。有記者在多地采訪了解到,多年來,農村自建房近乎“野蠻生長”,一些農村自建房變身經營性場所,簡單隨意地改擴建,使得安全風險陡增。
網民表示,農村地區的自建房及其建筑質量長期處于監管空白地帶,應盡快補齊安全監管的制度短板,從法律和政策層面明確責任主體,提升基層專業能力,加大高風險違建房屋集中清理整頓的力度,從而加強對農村自建房的有效監管。
網民“張貴峰”指出,現行相關建筑法律對農民自建房沒有約束力。治本之計在于盡快補足農村自建房管理方面的制度短板,從自建房質量標準、監管責任,以及建筑設計、施工、監理等各個方面、環節入手,切實全面提升我國農村自建房的質量和安全水平。
網民“周磊”表示,各個地方要抓緊排查,把潛在的危險對象找出來,特別是從自建房改造為人員聚集的經營場所的安全監管問題,亟待引起足夠重視。
網民“王俊”認為,目前國家并沒有明確禁止農民將自建房用于經營用途,但實際用途變更后,就必須辦理安全、消防等許可,符合相關質量要求和標準,鄉村和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
網民“王崇恩”等認為,除了彌補制度缺失和監管缺位之外,當務之急是出臺措施,對農村自建房尤其是轉為經營用途的場所進行結構問題檢測和安全評估,并實施農房建設規劃許可、設計和技術指導、檢查和驗收等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
還有網民表示,應加強基層專業能力建設,積極培養鄉鎮一級建設專業人才,解決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問題,同時對廣大村民普及新建及改擴建農房的基本安全知識。
(記者 廖冰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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