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住建部擬要求買房按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消息引發關注。筆者注意到,這條規定出自住建部新近公布的《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這也是住建部官方文件首次明確提出應當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這份文件僅是征求意見稿,距離真正付諸實施仍有一段時間。這則消息之所以引發熱議,是因為“公攤面積”被人們詬病已久。
公攤面積主要是住宅樓房的公共區域,例如樓道、電梯、設備間、門廳、地下室、值班室等。盡管購房者在生活中會享受到這些場所帶來的福利,但它們并不在購房者真正擁有的個人住宅內,購房者卻要為此支付費用。因此這種被剝奪的不公平感,令人們對公攤面積一直頗有微詞。
更重要的是,目前各地對于公攤面積并沒有一個確切的規定。老式樓梯房公攤面積通常很小,而新建電梯房的公攤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值普遍在15%到25%,有些新房的公攤面積比甚至超過30%。
此外有業內人士表示,部分開發商對于公攤面積采用“1+1>2”的方式,即所有公攤面積相加之和,其實是大于實際公攤總面積的。這正是一些開發商“偷面積”的方式之一。
種種因素都讓“公攤面積”成為眾矢之的。對于購房者而言,不論是買新房還是買二手房,其計價標準都是以建筑面積為主,這已經成為行業的“一般規律”。
此次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若最終落地實施,對購房者而言無疑是好消息。不論房價變動與否,購房者所購買房屋在名義上都是自己使用的那部分面積,這樣一來獲得感可以更強烈些。而原有的“公攤面積”現在不被計算在內,則會讓購房者心中有一種“占了便宜”的感覺,這與部分樓盤在營銷時打出“贈送面積”產生的效果是一致的。
不過筆者認為,如果真的按照套內使用面積計算,還有一些事情需要注意。
一方面,盼望房價因此能扣除公攤部分,或者擔憂房價會進一步上漲,都是略顯多余的。事實上,決定房價的根本因素是供求關系,取決于一個城市的住宅供應量、供應結構體系和居住需求情況,與是否有公攤面積并無太大關系。另外,由于開發商可在允許的范圍和頻次內自主調整價格,因此不排除開發商會將扣除公攤面積的房屋進行備案價格上調,從而讓價格與原先按建筑面積計算時保持一致。
另一方面,需要注意開發商在公攤面積上會不會搞“小動作”。事實上,公攤面積的大小,的確會影響到居住體驗。如果開發商因為公攤面積不得收費,進而采取壓縮面積的方式節省成本,那么很有可能會出現電梯數變少、樓道過窄、沒有垃圾間等問題,從而使居住體驗大打折扣。
無論如何,房地產交易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對購房者而言仍然是好事,最起碼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公攤面積傷民”的矛盾。另外,由于套內面積是絕對的,因此也可讓交易更加透明和公平,從而避免“偷面積”的現象。
作者系南方日報專刊部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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