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核心區歷史文化街區平房直管公房居民自愿將戶口遷出中心城區的,可給予適當獎勵。
退租后可申請共有產權或公租房房源
本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東城、西城區政府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核心區歷史文化街區平房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恢復性修建和經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發布該通知是為加快改善核心區歷史文化街區平房直管公房居民的居住條件。區政府指定本區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區歷史文化街區平房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工作。
實施主體受理申請,按照區主管部門確定的申請式退租補償標準,計算貨幣補償金額。補償標準原則上按照退租房屋市場價值總額扣除房屋重置成新價款后進行計算。對自愿將戶口遷出中心城區的,可給予適當獎勵,具體標準由東城、西城區政府協商一致,分別制定。
通知還明確,申請式退租后,將與住房保障政策有效對接,自愿騰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領取貨幣補償后,可申請區政府提供的共有產權房房源或公租房房源。
符合條件的給予優先配售配租
市住建委表示,此次將嚴格審核資格。分兩種情況,首先是承租人選擇本片區對接共有產權住房或公租房的,要求承租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應在北京無其他住房,與現行共有產權政策相比略有放開,不考慮承租人家庭有無購房記錄,有利于促進人口疏解目標實現。
其次是承租人愿意選擇北京其他公開配售配租的共有產權住房或公租房的,應按北京共有產權住房或公租房的申請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優先配售配租。
同時,此次嚴控對接標準。原則上一個承租戶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或承租一套公租房。降低了出租和出售謀利的空間,實現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也有利于建設用地和建設規模“雙控”。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通知明確了保障兜底。居民獲得的申請式退租補償資金,不足以支付區政府確定的最小面積安置房源產權份額的,經區政府批準,可適當降低居民所持產權份額,實現了最低保障。
空間騰退后將編制恢復性修建方案
通知要求,空間騰退后,實施主體應按照規劃及設計導則要求,遵循老城傳統建筑風貌、恢復性修建標準和工藝要求,合理制定完成申請式退租院落房屋的恢復性修建方案。
在修建過程中,要強調規劃引領,特別是在地下空間利用上要堅持按規劃批準執行,不得擅自挖建。
其次,實施院落房屋恢復性修建。強調對完成整院申請式退租的,應拆除院內違法建筑,在滿足現代使用功能的同時,恢復傳統四合院基本格局,完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對院落內完成部分房屋退租的,應同步拆除房屋附屬的違法建設,并合理利用退租房屋補足公共服務設施。
另外,鼓勵平移置換。考慮到有些居民在老城院落居住了一輩子,存在故土難離、留住鄉愁的心情,區政府可以與這部分承租人協商,制定平移置換鼓勵政策,引導承租人在實施主體的統籌安排下平移置換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實現空間資源的合理利用。
■ 鏈接
申請式退租程序:
●區政府(主管部門)確定騰退區域
●區域內直管公房承租人自愿申請
●實施主體受理申請,計算貨幣補償,雙方簽訂騰退協議
●直管公房產權單位憑協議與直管公房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直管公房使用權
●實施主體給付承租人貨幣補償款
●承租人交回使用權后,區政府可提供定向安置房供有需求的家庭購買或承租。
■ 背景
北京是國務院首批公布的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為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老城不能再拆了”的指示精神,深入貫徹《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2018年5月14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了《關于加強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見》,重點對積極推動核心區歷史文化街區平房騰退和修繕提出了明確要求。
《意見》頒布后,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東城區、西城區政府進行反復研究,加快制定操作細則。今年1月16日,三家單位聯合印發實施了《關于做好核心區歷史文化街區平房直管公房申請式退租、恢復性修建和經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用于指導這項工作深入細致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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