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醫(yī)生在給患者開具檢查化驗項目時,常常會加一句“記得空腹”的口頭醫(yī)囑。哪些項目需要在空腹狀態(tài)下檢查?空腹又有哪些具體的講究呢?
2020年,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發(fā)布的《靜脈血液標本采集指南》(簡稱《指南》)指出,空腹要求至少禁食8個小時,以12~14個小時為宜,但不宜超過16個小時。患者在這期間可少量飲水。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超過16個小時處于空腹狀態(tài),容易使身體處于過度饑餓狀態(tài),也會影響檢查結果。
《指南》中提到,主要有5個常規(guī)類別項目需要進行空腹采血。1.糖代謝項目:空腹血糖、空腹胰島素、空腹C肽等。2.血脂項目:總膽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A1、載脂蛋白B、 脂蛋白a、載脂蛋白E、游離脂肪酸等。3.血液流變學(血粘度)項目。4.骨代謝標志物:骨鈣素、Ⅰ型膠原羧基端肽β特殊序列、骨堿性硫酸酶等。5.血小板聚集率(比濁法)項目。
除了上述項目,其他檢查項目雖無嚴格的空腹要求,但是對于肝功能、腎功能、凝血功能、糖化血紅蛋白、血常規(guī)、免疫類等檢查,盡量在空腹下進行。臨床醫(yī)生也可在必要時,根據(jù)需要給予不空腹的醫(yī)囑。
此外,做胃鏡、腸鏡、腹部CT等檢查時必須嚴格空腹。做其他部位CT則無需空腹。但對于增強CT,無論哪個部位都必須要求空腹,因為增強CT需要注射造影劑,空腹可避免造影劑過敏引起的惡心、嘔吐,甚至窒息。超聲檢查時需要空腹,但除腹部肝、膽、脾之外,其他部位超聲檢查不需要嚴格空腹。
有時患者會問,“空腹”是否也不能吃藥了?對于規(guī)范用藥的慢性疾病患者來說,可以遵醫(yī)囑繼續(xù)服藥,以少量白開水送服。但是有些檢查項目,例如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皮質(zhì)醇或腎上腺素檢查,在血液采集前不允許口服任何降糖藥或降壓藥。與此同時,空腹患者應謹慎服用或禁服降糖藥,以防止低血糖。
總之,醫(yī)務工作者在囑咐患者空腹時,要結合患者疾病狀態(tài)和檢查目的,盡量給出詳細的空腹建議。
現(xiàn)今,隨著醫(yī)學技術和認知的進步,一些空腹檢查項目在非空腹狀態(tài)下也有了臨床意義。例如,2016年歐洲動脈粥樣硬化學會和歐洲臨床化學和實驗室醫(yī)學聯(lián)盟(EAS-EFLM)專家共識中就指出,非空腹血脂檢測可以為臨床醫(yī)生提供更便捷的血脂信息,并可應用于大部分患者的血脂評估。因此,對于急診患者和有特殊要求的患者,非空腹血液采集也可以接受。(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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