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A股上市公司加快回購增持的同時,部分公司卻終止了此前的回購計劃,其中多家公司因實際回購金額與原回購計劃存在較大差距,引起監管部門的重點關注。
7月26日,金科股份公告稱,因未完成回購股份計劃等原因,公司收到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監管函顯示,2021年7月12日,金科股份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計劃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5億元且不超過10億元,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2022年7月13日和7月14日,金科股份卻公告稱,在回購計劃實施期間,該公司累計回購股份數量為4269790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80%,累計回購金額為1.90億元,與回購股份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購金額存在較大差距。深交所指出,金科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
無獨有偶,7月20日晚間,正源股份公告稱,公司及董事長于近日收到四川證監局出具的兩封警示函。公告顯示,去年3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擬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不超過1億元,回購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但今年2月22日,公司卻披露稱,回購期內實際回購股份166.02萬股,使用資金總額350.64萬元(不含交易費用),僅占回購計劃金額下限的7.01%。公司未按照回購股份報告書實施回購。按照相關規定,四川證監局決定分別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記者梳理上市公司公告發現,包括金科股份和正源股份在內,今年以來,已有共計10家上市公司提前終止了回購計劃。其中,7家公司的實際回購金額和回購數量不達回購方案的下限。
因實際回購金額與原回購計劃差異過大,不少公司都被監管重點關注。除了金科股份和正源股份外,宋都股份也因此收到監管罰單,今年2月,浙江證監局對宋都股份及相關責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宋都股份公告顯示,公司計劃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3億元,但其在回購期限內累計回購金額僅799.98萬元,僅占公司回購計劃金額下限的6.15%。
上市公司提前終止回購的原因各不相同。不少公司表示,因為資金有限,將優先用于日常經營性支出及剛性債務還款,包括金科股份、美好置業、正源股份、宋都股份和新希望等均屬此類;也有公司稱,因為實際股價太高或者“可供回購的時間太少了”,例如新大陸和華昌化工;還有公司表示,回購本來計劃用于股權激勵,但股權激勵計劃取消,所以終止回購,例如蘭生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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