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證監會公布的審核結果顯示,大豐農商行首發被否,這是近年來首家銀行IPO被否案例。回溯公司IPO之路,2017年11月,大豐農商行IPO申請獲得受理,2018年3月證監會披露首發反饋意見,當年5月大豐農商行招股書更新。然而,歷時逾四年,大豐農商行A股之路最終未能成行。從原因來看,證監會發審委重點對其持續盈利能力、資產質量以及經營獨立性等問題提出了質疑。
作為一家區域性農商行,發審委對大豐農商行的持續經營能力予以重點關注。發審委表示,大豐農商行為區域性農商行,客戶主要集中于鹽城市大豐區,發審委要求發行人代表結合農商行跨區展業的監管政策、區域經濟發展趨勢,說明是否具有較為全面的競爭力,發行人為提升核心競爭力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結合凈利差和凈利息收益率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說明在我國利率持續下行的趨勢下,如何保持持續盈利能力等。
另一方面,銀行資產質量受到關注。發審委要求公司結合報告期發行人主要經營地的經濟運行情況、新冠疫情影響等外部因素,說明對發行人資產質量的影響情況;結合發行人各類貸款遷徙情況,說明五級分類的執行程序及相關內控措施的有效性,貸款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說明部分集團客戶貸款余額超過授信總額的原因,相關內控制度是否有效執行;說明個人儲蓄存款攬儲是否合法合規,定期儲蓄存款增長是否可持續。
此外,發審委會議還對大豐農商行獨立性進行了重點問詢,要求大豐農商行說明與江蘇省聯社的關系,省聯社對大豐農商行董事會成員構成、高管任命、日常監管、運營管理、風險管理、重要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和運維管理等職責和管理情況,是否影響該行的獨立性和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等。公開資料顯示,大豐農商行于2011年11月26日掛牌成立,2001年統一法人經營,2005年組建農村合作銀行,2011年改制農村商業銀行。據了解,大豐農商行接受江蘇省聯社監管,且核心系統由江蘇省聯社開發建設和運維管理。
數據顯示,2021年全年,大豐農商行業績實現營收、凈利雙增長。其中,實現營業收入13.33億元,同比增長5.87%;同期對應實現凈利潤5.73億元,同比增長12.33%。另外,截至2021年末,該行不良率為1.07%,比年初下降0.03個百分點。不過,大豐農商行2021年末資本充足率較年初出現下滑,此外,與已經上市的銀行相比,大豐農商行資產規模相對較小。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大豐農商行總資產為539.75億元,與當前A股資產規模最小的瑞豐銀行相比,不足后者規模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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